近日,收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举 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交办楚雄市和禄丰、武定县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第十五期5件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 如下:
一、 关于投诉人反映“楚雄市城区三家塘附近大商汇对面的一侧,耐火材料片区等周边的土地闲置浪费,出租给卖车、修车、废品收购的商家,造成交通拥堵、占道经营、脏乱差现象突出。商户对所有的土地未做任何的硬化和防污排污等措施,汽修厂、废品收购站没有三废处理措施,废机油、废垃圾随地摆放和倾倒,造成周边的河道被污染”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楚雄市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 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举 件反映的地点是云南楚雄诚鑫高温新材料有限公司节能型高温新材料及技术创新中心项目用地,面积83.28亩,现有标准厂房一栋,汽车销售专卖店建筑2栋;在空地上建有载重汽车停车场1个,其余空地作为销售载重汽车、工程机械的停放场地。该公司已未生产高温内火材料和保温材料。该公司于2012年7月建设了765平方米临时展示厅,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临时规划许可已于2014年7月到期失效;2011年10月和2012年7月又分别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该公司未按照批准实施的内容进行建设,擅自建成了三栋二层砖混结构房,造成了部分土地闲置。该公司在用地范围内,对部分道路进行了硬化,部分空闲场地铺垫了煤渣和碎石;用地范围内商家经营场所位于绿化带后,有专门进出通道,周边交通秩序良好,无占道经营和交通堵塞的现象;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但人行道及绿篱内有零星的白色垃圾和杂物。
举 件反映“商户对所有的土地未做任何的硬化和防污排污等措施,汽修厂、废品收购站没有三废处理措施”的问题部分属实;“废机油、废垃圾随地摆放和倾倒,造成周边的河道被污染”的问题不属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对福田汽车楚雄维修中心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立即整改。
2、 楚雄市城管局制定了整治方案,对楚雄元双公路路口至楚雄州车管所路段进行环境脏乱差集中整治,加强城市道路保洁,清理人行道、车行道上乱堆乱放的无主杂物,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3、 楚雄市鹿城镇河前社区向大商汇周边的经营户发出通知,要求做好门前环境卫生“三包”,对存在非法占用国有土地、违法违法建筑的,限期拆出违法违章建筑,恢复土地原貌。
4、 州人民政府责成楚雄市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城乡人居环境综合管理。
二、 关于投诉人反映“楚雄州禄丰县20多户砖瓦厂未按要求完成改造升级,现改造升级的砖厂未过半,但未进行改造的砖厂目前仍正常生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上级指示要求落实不到位,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和“楚雄州禄丰县部分砖厂陆续进行技术改造,在破碎工段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在培烧窑炉安装了脱硫塔,但改造升级砖厂还未过半,其余未进行改造的砖厂还在生产,有关部门未处理”的2个问题。
(一)调查情况
禄丰县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 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禄丰县涉及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改造页岩砖厂共24户(符合转型升级条件的砖厂有21户,其中采矿权合法有效的有16户、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19户、已办理环评审批6户、19户涉及使用林地并办理了有关手续、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砖厂有6户,并依法缴纳损坏水土保持补偿费用、项目投资备案证的有8户),不符合转型升级条件纳入关闭的砖厂有3户;转型升级的21户砖厂,正常生产的有17户、停产的有4户。已办理环评审批的6户砖厂均在破碎工段安装了布袋除尘器,焙烧窑炉安装了脱硫塔;有15户砖厂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禄丰县政府于2016年6月10日下发《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成立了禄丰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领导机构,统筹协调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对手续还不完善的有关企业,禄丰县正在加紧督促企业完善有关手续。
举 件反映“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上级指示要求落实不到位,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其余未进行改造的砖厂还在生产,相关部门未处理”的问题部分属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禄丰环境保护局向全县砖瓦行业(企业)下发了《禄丰县砖瓦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告知书》,要求砖瓦企业必须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完善环保审批手续。
2、 禄丰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要求,对未完成转型升级的砖厂依法严厉查处,限期整改。
3、 禄丰县国土、环保、水务、林业、经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督促各砖厂办理有关转型升级手续。
4、 州人民政府责成禄丰县要依法依规及时对违法违规砖厂进行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及时公开;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三、 关于投诉人反映“楚雄州禄丰县德钢公司一是在县城东半山上倾倒大量钢铁废渣。二是废渣曾大量流入官场社区的详龙水库中,污染水库水源(该水库为官场社区大部分村民的饮用水)。三是德钢公司生产时的粉尘、噪声对老百姓生活影响很大”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禄丰县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 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位于金山镇金山南路官场社区,下设烧结厂、炼铁厂、钢轧厂、动力能源厂及机修厂,该公司主厂区主要生产设施有2台105m2烧结机、3座450m3高炉、3座35t转炉、2台4机4流方坯连铸机、1条100万吨高强度棒材生产线、1条50万吨高速线材生产线及辅助设施;主要产品有连铸方坯、热轧带肋钢筋、圆钢等钢铁系列产品。由于近年来水泥行业不景气,周边水泥企业全部关停,水渣销售量大幅降低,堆存量增长较快,目前渣场堆存量已达到100多万吨。该公司渣场厂界(金山镇宋家坡村委会戴家湾磨盘石的山梁)东南面下方箐沟约1.3千米处的绵羊龙水库为禄丰县金山镇官场社区、南雄社区村民的饮用水水源,两个社区分别拥有人口7210人、5665人。2015年9月25日,该公司的废渣部分流入渣场东南面下方的箐沟。在相关部门督促下,该公司及时清除了流出渣场的部分废渣、淋溶液。虽然2015年9月29日监测的绵羊龙水库水质仍满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要求,但事故仍对绵羊龙水库水质造成了一定影响。
举 件反映“在县城东半山上倾倒大量钢铁废渣”的问题属实;“废渣曾大量流入官场社区的详龙水库中,污染水库水源(该水库为官场社区大部分村民的饮用水)”、“德钢公司生产时的粉尘、噪声对老百姓的生活影响很大”的问题基本属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禄丰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4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关于要求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对相关环保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公司对渣场存在的相关环保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2、 州人民政府责成禄丰县要严格督促企业制定渣场环境隐患整治方案,抓紧整改,尽快消除渣场环境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好周边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
四、 关于投诉人反映“武定县狮山镇狮高村委会沙朗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杨文春伙同村委会干部伪造征用沙朗栗园箐林地开采石厂的会议纪要,采石场的实际控制人是被举 人和他的四叔、五叔。杨文春作为村小组长擅自修改实际使用林地面积,造成这片州长样板林遭到严重破坏。被举 人在开采石场的几年内,大量爆破使临近采石场的村民房屋受损,周边村民居住环境一年中有九个月黄沙、灰尘漫天飞扬。被举 人放任采石场开采面积。被举 人把沙朗村大沙地混凝土搅拌站租赁给楚雄州路桥公司,并签订阴阳合同,从中获利。被举 人私自将沙朗村水井湾集体州长样板林地出让给鸿博日杂公司作为仓库从中获利”的问题。
(一)调查情况
武定县及时派出调查组对举 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举 件当事人为武定县狮山镇梨园箐砂石场,该砂石场建设有年开采2万方建筑用砂石料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190万元,方圆1000米内无村庄农户。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非煤矿山企业的公告》,该砂石场矿山已按要求进行关闭,目前未进行爆破、开采等生产活动。混凝土搅拌站为楚雄州路桥公司修建九厂至武定公路设立的临时拌合站,该拌合站未进行生产。武定县供销社鸿博日杂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位于州长样板林内,该仓库用地于2012年12月19日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将武定县狮山镇狮高村委会沙朗村民小组的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1.12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武定县烟花爆竹仓库整体搬迁建设用地;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3年7月19日通过挂牌方式出让给武定县供销社鸿博日杂有限公司使用,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举 件反映“伪造石厂会议纪要,擅自修改实际使用林地面积,造成州长样板林遭到严重破坏”、“爆破导致房屋受损,周边村民居住环境一年中有九个月黄沙、灰尘漫天飞扬”和“私自出让林地给鸿博日杂公司作为仓库”的情况部分属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武定县森林公安局针对企业矿山关闭前,在开采过程中违法占用林地的违法事实进行立案,案件办理正在依法进行。
2、 州人民政府责成武定县要进一步高度重视企业环保监管执法工作。
楚雄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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