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私设暗管排放废水,南头镇一企业被立案查处,其生产配电箱也被依法查封。此外,现场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还存在外排废水超标的现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日常巡查发现异常
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搪瓷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期间,该公司正常生产,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正在排放处理后的废水。执法人员用pH试纸现场对外排废水进行初步检测,结果显示废水呈强碱性。
示踪剂显威露端倪
发现问题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展开严密排查,追查“问题废水”去向,最终在该公司球磨车间旁下水道中又发现碱性废水,于是用示踪剂对球磨车间的清洗废水进行追踪,结果在公司球磨车间旁的下水道发现示踪剂。
暗管连通废水池与下水道
执法人员随即要求企业现场负责人对球磨车间废水收集池进行清空转移。废水转移后,收集池内壁显露出一圆形孔洞,直径约10厘米,孔洞后连接有一管道,该管道与车间外下水道相连。
查封电路防止继续污染
根据现场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规范化废水排放口、球磨车间下水井等处废水进行采样,并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同时,为防止该公司偷排废水,执法人员当即对生产设备配电箱进行断电,依法实施查封。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规范化废水排放口、车间北侧下水井中的废水,镉、pH值、悬浮物、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总磷等污染因子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超标。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有关人员或将面临刑事处罚。
普法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三条 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三条 第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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