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开发区里,大货车进进出出拉货本来很正常,但在永定经济开发区里却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在开发区内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明显没有厂家施工,大货车却频频进出。这让管理人员很纳闷,一检查,查出了大问题。
发现可疑车辆
永定区高陂镇副镇长 张逸民
2018年8月28日上午
就是我们经开区的
我们执法队巡查
巡查发现这边有可疑车辆
可疑车辆载着不明物体 固体废物
那么他就向我们这里面 告
我们第一时间向区里面环保局 告
然后我们区委区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
公安 环保等相关部门马上介入
经过初步确定以后 疑似危废
经过有关部门鉴定,这些倾倒的工业固体废物的铬、镍、铜、锌等重金属含量大大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级标准。鉴定结论为:均属危险废物。
永定区高陂镇副镇长 张逸民
区里面马上成立了一个应急工作组
处置工作的领导小组
我们第一时间就采取了
做防护措施
让它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个人非法处置危废
那这些危险废物是从哪里来的呢?原来在2018年7、8月间,无固体废物处置资质的邱某荣,通过自称江西某公司业务员汤某军之手,接到两笔“垃圾处置”业务。
被告人 邱某荣
当时他们说可以煅烧过
掺到煤矸石里面
可以拉到水泥厂做填充料
这两笔业务,一笔来自浙江正道公司。2018年7月,该公司固体废弃物负责人胡某勇,为了逃避环保部门监管,以“销售副产碳酸铜”的虚假名义,将3000到4000吨的危险废物交由江西某公司业务员汤某军处置。汤某军又将这些危险废物转给邱某荣处置。
被告人 邱某荣
那你懂不懂得 这个是会污染环境的
这个我是懂得 所以说我没有监管到位
没有拉到江西去
会拉到你(福建)这边过来
浙江正道公司本来也有处置危废的资质,但他们却把这些危废运到了我市的永定和新罗进行了非法倾倒。
永定区高陂镇副镇长 张逸民
它自己本身就是危废处置公司
危废处置公司它可能就是
这可能利益驱使
因为它处置成本比较高
拉到这边来的话 它是成本低
就有点非法牟利的行为
就是利益驱使
在这期间,胡某勇还收取了汤某军的回扣20.456万元。而另外一笔业务来自浙江朝源公司。2018年7月,浙江朝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辉得到消息,浙江省环保督察组将要到台州市三门县巡视。为了能尽快处理公司的危险废物,他与汤某军口头约定,以适量公关费让汤某军非法外运处置危险废物,汤某军又将危险废物转给邱某荣处置。
被告人 邱某荣
危废单位明知道我们
没有资质的情况下 还把危废拉过来
纯粹是叫我们做替死鬼
2018年7月至8月底,邱某荣等人将两公司的危险废物运至我市境内,再交由被告人廖某波、张某忠、魏某昌、廖某彬、郑某龙等人联系驾驶员,运输至具体位置非法倾倒、处置。
被告人 廖某波
就是刚开始过来的时候
有点臭味
然后我就有问邱某荣
邱某荣也跟我说 这个没问题
我说会不会环境污染 有臭味
他说没有
经核算,运至新罗区、永定区非法倾倒、处置的来自朝源公司、正道公司的危险废物分别为11挂车约358吨和71挂车约2216吨。邱某荣等七名被告人都已经触犯了刑法。在2018年9月至11月,邱某荣、廖某波等六人被公安机关抓获,胡某勇自首。
被告人 邱某荣
说实话我们也没得到什么钱
一车才给我们1500(元)
你总共得了多少钱
全部算出来我才得了一万多 一万六千
廖某波他们也没得到什么钱
因为我们还要运费
铲车还有场地费租金
我们根本不知道这是违法
法院判决 污染环境罪成立
2019年8月23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某勇犯污染环境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邱某荣、廖某波、张某忠、魏某昌、廖某彬、郑某龙犯污染环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永定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 郭华珍
这是我们院受理的第一起
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
对这个案件我们法院非常重视
专门组成了三名法官加四名
人民陪审员合议庭来进行审理
在案件审查阶段,承办法官到倾倒危险废物的现场进行勘察,察看倾倒危险废物现场处置情况,并及时与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联系,就危险废物现场处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同时还动员被告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切实防治生态环境污染。
永定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 郭华珍
一个他首先是跨省市的
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第二个就是非法倾倒处置的
危险废物数量巨大 有2000余吨
第三就是非法处置涉及的地点
倾倒的地点有十余处
我们还专门到了各被告人
倾倒的地点去查看
经我们现场查看
各被告人倾倒的危险废物
都已经全部运输处置完毕
现场的处置情况也非常好
也都有设置警戒
而且被告人倾倒地点
都是属于偏僻的山坡的空地附近
并没有水源受到污染
尽管这些危险废物运回了浙江,对龙岩本地环境没有造成很大的污染,但邱某荣等7被告人的行为还是触犯了刑法,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
2019年12月13日,永定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邱某荣等7名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十个月到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5万到12万元不等罚金。
永定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 郭华珍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
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
应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本案的犯罪性质和
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各被告人的
在本案中的作用
我们做出了如下的判决
污染环境罪的主要是说
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
非法运输 倾倒 处置危险废物的
就构成了本罪 并不要求你
是否明知这个物质是属于有毒物质
倾倒 处置危险废物即构成了
本案的污染环境罪
他并没有要求说被告人
主观上要明知是否是
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有毒物质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垃圾可以回收再利用,但是处理垃圾需要有资质的企业或部门才可以进行,如果是个人处置,就要三思而后行了,要不然很容易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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