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江门市两家企业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被查处

台山市

12月27日,台山市环境保护局执行专项行动时,发现台山市中顺木器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期间产生多种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漆渣(HW12)、废包装铁桶(HW49)、废活性炭(HW49)等。据了解,该公司位于台山市台城长岭工业区,主要经营木制相框、木制相架加工生产,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有打磨、喷漆等。

据悉,该公司就废油漆渣、废包装铁桶的处理问题,与有资质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合同,但废活性炭(HW49)未有任何安排和处理。另外,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暂存的废油漆渣、废包装铁桶和废活性炭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针对台山市中顺木器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违法行为,台山市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查处。

恩平市

日前,在专项行动检查现场,恩平市环保局发现广东X驰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油漆废桶(HW49)、油漆渣(HW12)等危险废物。这些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及生产车间危险废物临时堆放点,但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针对这家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环境违法行为,恩平市环保局已依法立案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仓库需为独立的场所,专用于贮存危险废物,不同类的危废须分区贮存,不同分区应设置矮围墙或在地面画线并预留明显间隔,仓库需做到防盗、防泄漏、防风雨,并张贴警示标识、信息公开栏和标签。

下一步,恩平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大辖区危险废物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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