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环保厅正式对外公布2016年全省13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
权威发布
扬州一家企业上了“省榜”
“2016年3月,高邮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孙积华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电镀加工点,且配套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省环保厅的公布内容中写道,“4月6日,高邮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整改决定,责令该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4月15日,高邮市环保局后督察时,该加工点仍在违法生产,高邮市环保局依法对加工点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予以查封30日;同时,将此涉嫌环境污染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严肃处理
铁腕执法,两负责人判刑
“该电镀加工点主要生产设施、设备被依法查封。”我市环保部门通 处罚结果,去年6月7日,高邮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加工点孙积华等2名负责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我们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针对去年环境执法工作,我市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孟咸悦介绍。据了解,截至去年11月之前,我市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行为41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92件,处罚金额2584.0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上升32%,下达处罚决定案件数上升31%,罚款金额上升127%。
新环保法也已实施一年多,据了解,去年11月之前,运用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查处违法案件共22件,其中按日计罚4件、查封扣押6件、限产停产7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5件;依据“两高”司法解释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件。
环保数据
将取缔“十小”企业56家
我市环保部门介绍,全面加强钢铁、水泥、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加快“十小”企业取缔整治,是落实“水十条”、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措施。
据了解,通过去年的排查,全市计划取缔“十小”企业共计56家,包括小炼硫1家、小炼油5家、小电镀10家,其他小企业4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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