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绿色港口创建。根据交通运输部《绿色港口评价指南》《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化”港口的有关部署,今年4月,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研究出台了《济宁市绿色港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制定了绿色港口13项测评指标体系,并高标准指导全市港口对标开展创建。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获评五星级绿色港口的企业,将在港口项目设施建设、技术改造中予以政策倾斜,并在秋冬季重污染应急响应中优先纳入绿色管控清单,实施差异化监管。截至目前,24家港口码头提交了绿色港口初步申 材料,其中申 五星级港口8家,申 四星级港口7家,申 三星级港口9家。
推进堆场车间化建设。今年年初,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出台了《全市港口码头堆场车间建设指导意见》,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港航服务中心主动作为,积极对接河长制办公室、水利等部门,帮助解决建设用地难题。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7家港口码头,投资2.4亿余元,建设堆场全封闭车间19.1万余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1%,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届时港口散货装卸作业将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实现“运煤不见煤、作业不起尘”的效果。
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为促进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和南水北调国家战略工程实施,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污水零排放”为目标,在全市港口码头组织开展了港口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出台了《港口雨污分流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市港口码头增建雨水收集池、污水沉淀池等设施,暴雨天气提前清空库容,切实做好污水溢流防范。二是主城区19家港口码头全部配备了污水处理设备用电监测、微型水质监测站、泥位计等智能监管“三件套”,并全部接入智慧港航环保监控平台实施24小时在线监管,大大提升了水污染防治的智能化、科技化监管水平。今年以来,全市港口码头新建雨污收集池23处、排水沟6063米,增加沉淀池容积7千立方米。主城区13家港口全部自建了生活污水处理站,具备了生活污水预处理能力;非主城区港口全部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船舶污染物转运协议。
抓好秋冬季大气治理。坚决落实《济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优化升级港口码头门禁卡口系统,扫描二维码即可上传进出港运输车辆信息,实现智能监管。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货车迭代升级,封存8台环二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完成了港口码头环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梁山港120辆、荣信港38辆国六标准柴油货车全部配备到位,全力确保秋冬季期间港口码头运输车辆国六及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50%。同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第一时间发布重污染应急指令,启动响应措施,线上线下联动24小时在线监管,畅通举 投诉渠道,严厉查处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各类违规作业问题。
举 电话:0537-225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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