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操作规程

一、管理要求

1、医疗废物按照卫生部、环保总局卫医发(2003)287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表)进行分类。遵循就地分类处理原则,在临床科室产生地点就地分类处理。

2、各科室收集点标识醒目,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使用黄色有警示标识的锐器盒或包装袋收集医疗废物。

3、禁止医疗废物在非收集点倾倒、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二、分类收集

1、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应立即丢弃在黄色医疗垃圾袋中;损伤性废物应立即丢弃在专用锐器盒内。

2、在盛装前应对包装袋或锐器盒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锐器盒放置应便于治疗操作就近丢弃。

3、药物性废物应由药剂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置。

4、临床科室产生的少量化学性废物采购部门统一回收、集中处置;若产生大量的化学性废物应由产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处置。

5、病原体的培养基、微生物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养液等高危废物,在实验室内应先经高压蒸汽灭菌,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6、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双层袋包装盛放。

7、使用后输血袋应留置24小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8、放入包装袋或者锐器盒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再次取出。

9、患者的体液(如胸腔积液、腹水)及其他排泄物倒入下水道,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三、转运与交接

(一)转运

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务人员进行有效的封口,外贴中文标识,确保紧实、严密。

2、封口后若发现包装物、容器的外表面被污染或者发生破损、泄露,应增加一层包装并再次封口。

3、运送人员需进行适当的防护:包括工作衣、口罩、手套。

4、运送车辆应易于装卸和清洗,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转运箱是否破损、泄露,有破损的转运箱严禁使用。

5、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打包装入有警示标识的塑料转运箱,加盖后送至暂存地。运送过程中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6、运送时间和路线应避开人流高峰和人流较多道路。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二)交接登记

2、院内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填写内容经核对无误后,交接双方签全名。院内转移联单一式二联,科室和临床服务中心各一联,保存时间3年以上。

3、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在暂存处与淮北市龙铁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交接、记录,转移联单一式二联,双方核对无误后进行签全名,龙铁公司和医院各一联,资料保存3年以上。

四、暂存

1、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避免阳光直射。暂存地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设施,张贴“医疗废物”和“禁止吸烟、饮食”“儿童远离”的警示标识。

2、工作人员防护用具包括工作衣、鞋、口罩、手套,并正确穿戴防护用品,脱去手套要洗手。

3、应将所收集的废物按类别堆放。

4、暂存点存储的医疗废物日产日清,每日消毒工作场所及运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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