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部门依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对企业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的环境监督管理活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计分制。当年无记分记录的企业为环境信用绿标企业,以绿牌标识;当年有记分记录,累计记分11分以下的企业为环境信用黄标企业,以黄牌标识;当年累计12分以上的企业为环境信用红标企业,以红牌标识。有专门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记分标准。例如:被警告记1分,罚款5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记2分,实施查封扣押记6分,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或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记12分。着重强调的是,列入企业环境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而拒不投保的记3分。企业可以自行登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其环境违法行为信息和记分情况。
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处理的企业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整改其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完成后,向作出记分的生态环擅部门提交整改 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受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改 告起五个工作日内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核实。核实后,对一次性记分11分以下的环境违法行为,核销其相应的记分;对一次性记12分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保留其相应的记分,下年度予以核销。
对环境信用绿标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可以适当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支持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对环境信用黄标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增加现场检查频次,限制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对环境信用红标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适用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依法责令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适用停业、关闭的,依法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其停业、关闭。
截止11月底,以国省控点位计,全市良好天数214天,四项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 5年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20. 0%、9. 8%、11. 8%、7. 5%, 改善幅度位于全省前列。全市6个省控以上河流断面均达到国家及省考核目标要求,今年还高标准完成了工业园区VOCs 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工作,建设了涵盖2处GC-MS环境空气质量VOCs自动监测站、3处装置逸散区及31处无组织排放GC-FID自动监测站的东部化工区VOCs排放自动监测 络,获得VOCs离线数据26000余个,建成了东部化工区VOCs监测预警平台,并于今年年5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在四个试点城市中成果最多、成效最明显,获得生态环境部监测司高度评价。马踏湖流域治理经验在今年 7 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美丽河湖、美丽河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媒体座谈会上被推广宣传。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适应新形势,用新方式、新方法,继续开展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待《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实施后,将结合本市实际,建立市企业的“红名单”和“黑名单”, 对于守法经营、积极落实各项环保要求,主动实现节能减排等要求的企业纳入守信示范企业纳入“红名单”, 在创先争优中予以鼓励和推荐;将严重环境违法、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等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纳入黑名单,依法适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企业重信守诺,促进市企业实现健康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自 2017年3月1日淄博市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起,截至2020年11月底,系统内被标识为红标的企业51家,黄标企业3470家,绿标企业 7395家。通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不仅很好地建立起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机制,使企业充分认识到“环保守法,多方受益”, “环保违法,重重受限”。这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了企业环境问题的有效整改,而且有力地促进了环境质量的改善,促进了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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