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沧州市住建局郑重提醒!别再上当了

限行提示

2021年8月12日 星期四

限行尾号:4和9

(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

禁限行区域

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禁限行车辆种类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办理保障性住房业务谨防诈骗的通告

2021年8月5日我市开展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个别人员又在大肆宣传“交钱就可以办理保障房”、“交钱就可以换到更符合心意的保障房”等谎言。针对这种情况,为避免广大居民上当受骗,特通告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申请业务,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统一受理。在申 期限内,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 ,过期不再受理。

二、保障性住房“互换”业务,需到市住建局申请办理。符合“互换”条件的家庭,双方申请人本人凭有效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局申请。

三、以上两项业务不会“收钱办理”,更绝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

广大居民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保障房互换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发现骗子也可直接拨打110 警电话。

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政策咨询和监督举 电话:

运河区住建局:5299625

新华区住建局:7580954

市住建局:8698319(保障房申请业务咨询)

8698329(保障房互换业务咨询)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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