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规范 第三部分

6.5储存

6.5.1内镜干燥后应储存于内镜与附件储存库(柜)内,镜体应悬挂,弯角固定钮应置于自由位,并将取 下的各类按钮和阀门单独储存。

6.5.2内镜与附件储存库(柜)应每周清洁消毒1次,遇污染时应随时清洁消毒。

6.5.3灭菌后的内镜、附件及相关物品应遵循无菌物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

6.6设施、设备及环境的清洁消毒

6.6.1每日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应对清洗槽、漂洗槽等彻底刷洗,并采用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或其他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6.6.2每次更换消毒剂时,应彻底刷洗消毒槽。

6.6.3每日诊疗及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应对内镜诊疗中心(室)的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监测与记录

7.1内镜清洗质量监测

7.1.1应采用目测方法对每件内镜及其附件进行检查。内镜及其附件的表面应清洁、无污渍。清洗质 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

7.1.2可采用蛋白残留测定、ATP生物荧光测定等方法,定期监测内镜的清洗效果。

7.2使用中的消毒剂或灭菌剂监测

7.2.1浓度监测

7.2.1.1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浓度监测。

7.2.1.2产品说明书未写明浓度监测频率的,一次性使用的消毒剂或灭菌剂应每批次进行浓度监测;重 复使用的消毒剂或灭菌剂配制后应测定一次浓度,每次使用前进行监测;消毒内镜数量达到规定数量的 一半后,应在每条内镜消毒前进行测定。

7.2.1.3酸性氧化电位水应在每次使用前,应在使用现场酸性氧化电位水出水口处,分别测定pH和有 效氯浓度。

7.2.2染菌量监测

每季度应监测1次,监测方法应遵循WS/T 367的规定。

72 内镜消毒质量监测

7.2.1消毒内镜应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采用轮换抽检的方式,每次按25%的比例抽检。内镜 数量少于等于5条的,应每次全部监测;多于5条的,每次监测数量应不低于5条。

7.3.2监测方法应遵循GB 15982的规定,消毒合格标准:菌落总数<20 CFU/件。

7.3.3当怀疑医院感染与内镜诊疗操作相关时,应进行致病性微生物检测,方法应遵循GB 15982的 规定。

7.4内镜清洗消毒机的监测

7.4.1内镜清洗消毒机新安装或维修后,应对清洗消毒后的内镜进行生物学监测,监测合格后方可 使用。

7.4.2内镜清洗消毒机的其他监测,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

7.5手卫生和环境消毒质量监测

7.5.1每季度应对医务人员手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应遵循WS/T 313的规定。

7.5.2每季度应对诊疗室、清洗消毒室的环境消毒效果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应遵循WS/T 367的规定。

7.6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7.6.1应记录每条内镜的使用及清洗消毒情况,包括:诊疗日期、患者标识与内镜编号(均应具唯一 性)、清洗消毒的起止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

7.6.2应记录使用中消毒剂浓度及染菌量的监测结果。

7.6.3应记录内镜的生物学监测结果。

7.6.4宜留存内镜清洗消毒机运行参数打印资料。

7.6.5应记录手卫生和环境消毒质量监测结果。

7.6.6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消毒剂浓度监测记录的保存期应>6个月,其他监测资料的保存期应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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