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新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根据国家建设部制定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从2002年7月1日起“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所有检测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竣工,管理机关也不得准许备案的要求。
一、检测指标
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氨、氡、甲苯、二甲苯。
二、检测依据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 (2020版) ,2020年8月1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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