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政务大厅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卫生保洁标准,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市政务大厅一、二楼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实行社会化管理。现将《市政务大厅一、二楼公共区域卫生保洁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政务大厅一、二楼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二、项目内容
市政务大厅一、二楼A区、B区、C区、D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含设备)、图书吧、政务公开专区和各审批后室合围区域周边的公共区域(不包括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卡座及审批后室)约3500平方米,包含区域内地面、墙面、吊顶、门、消防设施、电源面板、窗口台面、机场椅、扶手电梯、橱窗、标识标牌、消防通道及卫生间的日常卫生保洁服务。
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项目标的预算不超过20万元。
三、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
1.大厅地面清洁内容及标准:
地面:每天早上9:00、下午1:00之前必须完成一次全面卫生保洁。每20分钟至少清扫拖抹1次,随时保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光洁明亮(根据地面脏污程度的次数)。
厅内桌椅:每日至少擦拭2次(上午、下午各1次),随时保持做到桌面清洁整齐。
门口地垫:每日至少清洁4次,做到无尘土、垃圾、定期清洗。
不锈钢设施:每日用布抛光,定期打不锈钢油,玻璃镜面随时擦,做到无手印,无杂物。
刊物架: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
玻璃房及门窗:目视光亮清洁,无手印,无污渍。玻璃房(联合审批室、母婴室、政务公开专区、二楼中厅玻璃护栏等)每季度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彻底清扫。
绿化植物:随时清除花盆内杂物,做到摆放整齐,无积水。
图书吧:按照大厅清扫频次和标准进行保洁,并管理好政务大厅图书吧图书,确保图书分类整理、摆放整齐,防止图书丢失、损坏。
2.卫生间清洁内容及标准
公共区域卫生间无异味、干净整洁。
便池:每30分钟清扫一次,定期消毒,做到无污物,无异味。
纸篓:每天清洗冲刷,保持外围洁净。
洗手池:每天至少洗2次,做到无堵塞、异味。
镜面:每天至少擦拭1次,随时保持,做到无水印,干净光亮。
四、 名时间
2021年4月1日9:00至2021年4月8日17:00(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 名地点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0125办公室
六、 名方式
现场提交 名资料。
七、资料递交
1. 名时须递交 价文件和响应文件(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超过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2.递交资料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附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否则其参与资格将被拒绝。
3. 名时将对投标申请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履约信誉等进行资格预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3年以上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盖章的复印件。符合卫生保洁服务行业相关资质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诚信度。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的工作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5.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五证合一的等同)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已实行五证合一的等同)复印件,提供2人(含)以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九、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自行对项目服务现场和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2. 名本次采购的单位须达到三家,资格审查合格才组织评标,否则本次采购终止。
3.本次采购确定成交单位的方式为:全部响应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且 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单位。如有两个及以上最低 价,以抽签形式确定成交单位。
4.各投标单位须确保本次采购中无弄虚作假,如有违反将取消投标资格,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
5.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单位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提供服务,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或项目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采购人将有权根据考核结果扣除合同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6.因保洁人员不在岗、卫生保洁不到位,导致市政务大厅卫生环境被相关部门点名和办事群众投诉的,甲方每次减少支付乙方全年承包费用的0.5%。
7.因卫生保洁质量问题影响市政务大厅整体服务环境,导致市政务大厅在各类检查测评中出现扣分及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从年度服务费用中扣除10%的违约金。
8.中标单位负责卫生保洁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作业过程中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易先生
电 话:0731-88665079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
十一、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0731-88667193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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