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启动垃圾分类立法
南通垃圾分类投放已套“笼头”
风,起于青萍之末。
今年4月24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60人走进江北新区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的小区、焚烧发电厂和综合废弃物处置中心,开展垃圾分类现场立法调研活动,以进一步提高正在审议的《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 审议质量。南京,一脚踏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今年6月1日。苏州市民迎来“最严”垃圾分类大考,不按规定分类将被罚款或拒收拒运。与此同时,扬州、徐州等市都启动立法,由此,江苏各地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加速。
南通也不例外。
早在去年,我市崇川区文峰街道已在益兴名流府小区试点探索开展“撤桶并点”垃圾分类投放管理。有统计表明,小区原来每天收取各类垃圾近二十桶,通过撤桶并点,每天最少已减少两三筒,垃圾总量明显减少。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南通市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做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工作上了“笼头”,进行规范。
“定时定点”即引导居民在固定时间段到集中投放点分类投放垃圾,垃圾厢房和投放点开放时间原则上为上午7时至9时,晚上6时至8时,其余时段封闭投放口,禁止投放垃圾,开放时间段和时长可根据小区推进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及增减。
可以说,在江苏各地,垃圾分类不是你“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你“必须要做”的问题,一个“强制时代”已然来临……
从这个角度来看,崇川盛和花半里发生的“垃圾房”风波,同样具有一定的标志意义。
25个小区试点有序推进
垃圾总量减少资源回收见成效
事非经过不知难。
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既是一场观念上的“革命”,又是一场行为上的“革新”。而政府不遗余力推动这一利国利民、保护生态环境的实事和好事,最重要的就是要不断提升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质效,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的分类投放意识和投放准确率,为此,南通市区部分居民小区将实行“定时定点定人督导”垃圾分类管理试点。
施麒华说,对于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收集点,也就是垃圾分类厢房的设置,居民们主要感觉到三点“不适应”:第一,原来的生活垃圾是什么时候想扔就扔,并没有时间限制;现在,分别设置上午和晚上两个时间段,一些居民感到有所不便。第二,过去的生活垃圾就是随手一扔,方便省事,没那么多“讲究”,现在不行了,要将“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对应投放,感到了“麻烦”。第三,垃圾分类厢房在设置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占用绿化空间或停车位等问题,由此带来新的矛盾。
我市推进垃圾分类立法
垃圾分类指导员将会陆续上岗
响鼓,不得不用重锤敲。
在法律保障的同时,为引导公众养成分类习惯,方便监督指导,省内不少地区开始实施“撤桶”、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垃圾。然而,推行起来并不容易。
原因无他。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意味着要改掉居民多年养成的扔垃圾习惯,难免引发不适,需要不断上门与居民沟通引导;居民担心由此带来的异味,同时,对垃圾分类房的选址、建设,也是一个“矛盾点”。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苏州已专门成立执法组,正对执法流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则等进行准备。
“毫无疑问,南通也将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目前,我市正在有序推进各试点小区垃圾分类指导员配备上岗,”施麒华说,“最终,25个试点小区将全部配备‘指导员’,这些‘指导员’将在现场定时定点监督指导,引导居民科学分类、集中投放,从而将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效果最大化。根据国内垃圾分类先进城市的做法和经验,现场有指导员监督和引导投放,更有利于提高居民投放准确率,也有利于居民更好的养成分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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