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引发火灾2人被拘留
1月4日22时41分,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 警,位于保税区二十里堡街道海明路一企业临时工棚发生火灾,金州大队永安大街消防救援站立即3车15人赶赴现场处置。
现场火势为发展阶段,起火建筑为一层活动板房,过火面积约20平,消防人员出2支水枪进行扑救,并很快将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造成工棚内电缆、电器、工具等物品被烧毁。
1月5日,保税区消防救援大队火调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火灾调查,经过10余天的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目前,该火灾事故原因已查明,确定着火部位位于企业临时工棚内东南侧集装箱改建仓房内部,起火点在该仓房南侧货架中部,起火原因为正在充电的充电装置及电池组故障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导致的火灾。
1月19日,保税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该单位员工练某存在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拟对练某予以行政拘留;该单位项目负责人李某存在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违法行为,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拟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
目前,该案件及相关证据已移交属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健身馆未经消防安全检查被“三停”
近日,西岗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强了与派出所协同协力,共同开展联合检查行动。行动中,大队接到辖区派出所移交单,发现辖区内一家游泳健身馆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
针对该违法行为,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联合派出所对现场进行核查。在确认违法事实后,监督执法人员依据《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该单位停止营业,并处罚款3.1万元。
同时,消防大队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强调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主动上门服务,指导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该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确保营业场所安全。
下一步,西岗大队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面净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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