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高污染老旧车辆转入、遥感监测尾气!济南对机动车污染治理出重拳

加强外埠转入机动车管理

推进老旧高污染车辆 废更新

建立并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

2018年,济南市交通运输、环保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实施的通知》,于12月1日起正式启动了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在行政区域内,凡经排放检验超标的在用车,应到具有资质能力的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治理,然后再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超标车辆维修治理的闭环管理,有效督促了在用机动车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深化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

为加大加油站油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2018年完成了全市范围内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改造。2018年6月,济南市环保局、经信局、财政局、安监局、质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南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环字〔2018〕127号),启动全市范围内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及年销售汽油量大于3000吨加油站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遵循“深化治理、提高标准、资金补贴、限期完成”的工作原则,对提前完成改造的,按照治理改造工程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7万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补贴资金预算总额度达2400万元左右。该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2018年底前,全市589家运营加油站全部完成三次回收改造,77家运营加油站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据估算,全市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后,每年预计可减少VOCs排放7843吨。

王立柱副主任介绍,下一步济南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是做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推进、落实工作。

加强高排放机动车管控力度

按照省里要求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继续强化外地转入二手车管控。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执法模式,持续开展在用车联合路检及停放地抽检工作。各临境区县进入城区主要交通路口至少设立1处联合执法检查站点。继续推进老旧柴油车 废更新工作。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国三标准营运柴油车淘汰任务。推进出租车定期更换三元催化器工作。提高遥感监测能力,加快10台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建设进度,形成我市完善的遥感监测体系,不断提高在用车监管水平。目前2台遥感监测设备正在调试,预计6月底前会上线。王主任还表示,设备安装的位置分布在10个主要的城市出入口,比如经十路的东西侧、黄河北、济微路等。

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加快《济南市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修编工作进程,力争早日发布实施,依法开展非道路移动源环境监管。在具备条件的区县试点摸底调查及编码登记工作,对工程机械安装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落实低排放控制区管理要求,分阶段、分步骤限制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积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推广,千方百计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乡水务、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参与度,在全市逐步建立“生态环境统筹推进,行业主管督促落实”的多部门联合监管模式。

持续推进济莱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一体化

协调公安部门,尽快出台禁止国三标准及以下的重型柴油货车进入两区建成区内通行的限行政策。将济南市老旧柴油车 废更新补贴政策扩大至两区,切实削减两区高污染车辆存量。开展两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3000吨加油站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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