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摩托车大市
开摩托车的江门小伙伴
一定很清楚要拥有一辆摩托车
要经过什么流程
一般来说就是
考证→买车→上牌
但是以后这个过程
可能会省略掉“上牌”这个步骤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目前正处在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间。
“带牌销售”的意思就是
商家在销售摩托车时
所售摩托车必须是已经上牌的!
试点范围
通知提出:各地可以根据当地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确定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试点范围,每个地市至少应确定一个县(区)作为试点。
不过依法不予摩托车
注册登记的地市除外!
所以广州、深圳之类的
本来就禁摩的城市,
就不要做梦会“解禁”啦!
另外《通知》还要求各地最迟应当在2019年1月15日前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20年6月1日后,总结试点经验,在全省全面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
虽然试行“带牌销售摩托车”
但也不是每家摩托车店
出售的摩托车都可以哦!
产品范围
试行“带牌销售”的产品范围:
专人上门查验、发牌
“带牌销售”车辆实行售前集中查验,
车管所在接到企业申请后,
会在3个工作日内
安排查验员上门逐车查验。
符合规定的,由查验员填写、密封相关资料,确定车辆号牌号码同时发放车辆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另外根据广东人民的习惯,
各地可以剔除号牌中
含数字“4”的号牌号码。
企业应代办相关保险
通知还明确,“带牌销售”企业应当为车主提供车辆购置税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代办服务,在交付摩托车前,应当为车主办理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在摩托车售出后的3日内为车主代办车辆购置税纳税申 、缴费。
其实仔细想一想,
摩托车带牌销售其实是好事!
它能从源头上杜绝买车不上牌的现象
解决那些无牌无证车辆的违法行为
减少交通事故和飞车抢劫的发生
那么问题来了!
对于“摩托车带牌销售”
各位小伙伴又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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