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阳市公安局介绍,从2016年7月开始,德阳市公安局先从县级试点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再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推开。
在此基础上,经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德阳市公安局正式成立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下设两个侦查大队和一个综合情 大队,负责统筹全市打击环境犯罪工作,研判全市环境犯罪动态,建立联动执法机制等专项工作。在打击企业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权现场查封、扣押违法设施设备、拘留嫌疑人等,打击力度大大加强。
据介绍,2016年以来,德阳公安机关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清水蓝天”行动中,侦办环境污染案件10起,刑事拘留10人,其中逮捕2人、移送起诉8人;办理环境污染行政案件4起,行政处罚7人,行政拘留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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