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6月4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南通两级法院开展了涉环境保护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专项执行,通过司法执行来保护行政执法的刚性与权威性,用“行政执法+司法执行”模式来推进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为维护严密的法治环境贡献执行力量。
此次执行全市共出动警力191人,警车51辆,共梳理执行案件121件,执结24件。涉非诉行政处罚案件50件,执结18件,其中涉环境保护案件25件,执结4件。邀请人大代表、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代表共41人,邀请新闻媒体4家,执行到位标的192.2万元,拘传6人,采取搜查措施9次。
出击画面
海安法院
如皋法院
如东法院
启东法院
通州法院
海门法院
崇川法院
执行前线——行政非诉执行,环保罚款见成效
海安法院与检察院、环保局联动执行环保类非诉行政处罚案件,在某案件执行现场,三组人马共同出击,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后,对其进行了法理释明,与其进行了深度沟通,最终,该行政处罚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0万元。
启东法院在执行三起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与被执行人袁某、施某、陶某非诉行政处罚案件中,几位被执行人均因违法排放污染物而被处以行政罚款。执行法官分别到达被执行人住址后,发现被执行人均并不在家。其中被执行人袁某某个人罚款虽已履行,但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暂未履行,且公司现已不在注册地营业,执行法官遂电话联系袁某,告知其法律后果后,其答复下午主动前往法院履行相关法定义务。陶某、施某均不在家,遂对其二人进行传票传唤。另一起启东市公安局与被执行人王某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到达被执行住所后,被执行人家属主动代为履行了2900元罚款,该案履行完毕。
如东法院在执行一起非诉行政处罚案件中,执行法官抵达被执行公司后,经过与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谈话,通过执行法官的法理释明,被执行人随后筹款将罚款打入公司账户,执行干警随即至银行扣划执行标的202900元,该起非诉行政案件执结。
环境保护不容破坏,司法权威亦不能损害,南通两级法院将实行最严格的执行制度、打造最严密的执行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让司法守护生态,让绿水青山始终造福人民。
现场 道——执行强制措施守护司法权威
海门法院在执行一起海门市自然资源局与施某某土管行政处罚案件中,执行标的为14030元。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调查,被执行人对执行干警的态度蛮横,拒不配合,也不履行。遂将其强制拘传到法院,正在制作拘留手续时,被执行人的妻子主动送缴执行款。
启东法院在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费某某妻子在家,但家中条件差,依法进行搜查,未发现有价值财产,依照法定程序与其妻子制作谈话笔录,督促履行义务。
崇川法院在两起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分赴如皋、开发区执行现场,邀请公证人员现场公证,依法定程序制作谈话笔录等,对两处房产开起强制腾房工作。
今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我国的主题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携手,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南通两级法院执行条线也将持续努力,为南通地区环境保护贡献司法力量,为守护好这片江海之都而持续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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