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类别
修改类别
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
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T 国际组织
问题解读,这个是“环保法”的基本要求,即所有新、改、扩、搬迁的经营项目在建设之前,都应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环评 告。其实这里的环评分三种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 (污染很低的行业)
环境影响 告表(污染一般的行业)
环境影响 告书,甚至加专家论证(污染很高的行业)
后面两种情况因为都要委托专业单位评价并编制 告,那么,到底企业该属于哪一类申 呢,企业是可以查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版来了解的。(哪里有,问度娘啊)
另外,还有个小喜讯,属于环境影响登记表范围的企业现在实行 上备案制了,即省去“跑窗口”流程,可惜的是属于这个范围企业类别不多…
这个是上面讨论的环评审批的后面的一环,即项目建设好投入生产前(过去还有试生产验收,被简政放权取消了),环保设施要通过验收,验收的依据就是看是否符合当初审批的要求,验收分环境检测与现场验收两部分,都合格了,再来一个红头文件,这个也得收好了,今后各种检查用到的场合多呢?
咦,小编,不是有人说要取消环保验收吗?
不能完全这么说,国家的5年计划是要用排污许可证制度替代环保验收,因为今后环保执法更加侧重事中与事后的监管与处罚。这里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完全不是之前那种发个排污许可证的模式哦,差别灰常大!以后详述。
因此,对于还没有实行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仍然需要通过环保验收,不过今后的环保验收不用环保局进行。
危险废弃物是指在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单中的废弃物,这些废弃物因为直接倾倒会对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因此需要专业的处理厂家进行处理。这里小编先给一个好消息,我们熟知的油抹布已经在2016版危险废弃物目录中被豁免了,也就是说可以当做一般废弃物有环卫所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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