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举 环境违法,最高可获万元奖励!现将我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的有奖举 范围编制成本简易手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
一、举 方式
1.电话举 :12369;
焦作日 焦作最权威的政经信息发布平台769篇 内容
焦作生态环境倡导绿色发展,共建美丽焦作!焦作生态环境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359篇 内容
焦作12369环保举 受理焦作市辖区内环境污染举 ,向县区环保部门派发群众投诉,核实有奖举 ,发放举 奖金等。97篇 内容
二、奖励条例
根据举 的环境违法行为,确定为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的举 ,将给予500元~10000元的奖励。
1.使用禁止使用的燃煤锅炉的;
2.工业企业堆存散状物料100吨以上,且未采取覆盖、喷淋等防风抑尘措施的;
3.企业擅自关闭、拆除、闲置及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而造成污染的,奖1000元;
4.企业超标排放废水、废气的;
5.被举 的企业为散乱污企业的;(散乱污企业包括违法冶炼、违法电镀、违法橡胶、违法皮革、违法化工、违法陶瓷、违法铸造、违法木炭、违法塑料加工、违法石灰窑等属国家规定的散乱污确定标准的生产企业)
6.新建设企业未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即投产的;
7.工业企业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或弄虚作假的;
8.工业企业私设暗管(包括私自架设临时水管)排放废水的;
9.工业企业向无防渗措施的土坑、水井、洞穴等排放废水、废液或有害废渣的;
10.非法排放、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
11.举 的环境违法行为有关人员依法受到行政拘留;
12.举 的环境违法行为有关人员依法受到刑事拘留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举 的环境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全部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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