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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
为依法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建设
让更多的人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云南法院的小哥哥、小姐姐们
再次走到第一线
从不同的维度
向广大群众普法说法释法
建设美丽中国
我们是行动者
曲靖中院
环保宣传进社区
“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曲靖”,6月5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世界环境日”暨非法集资防诈骗普法宣传活动。
“平时觉得环保离我们很远,看了你们的册子,听了你们的讲解,我意识到了环保的重要性,今后一定要约束自己保护环境!”活动现场,来自中院的年轻干警和志愿者们在包保社区锦东社区恒源家居广场和珠江源广场向过往群众发放环保法治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手册、立案登记制度手册等资料,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相关环保、防诈骗以及立案登记等方面的问题,并讲解生活中的环保节能小常识,动员引导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
昭通中院
唱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6月5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在永善县联合开展以唱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昭通中院法官纷纷走上街头,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各种环保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讲解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并通过典型案例解答群众提出的环境保护法律问题,让更多群众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此次活动旨在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热情,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活动当天,共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多份,营造了社会各界都来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加入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了群众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保护环境的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临沧中院
开展环境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6月5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跨区域审判团队组织青年党员干警开展“6.5”环境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群众咨询
发放宣传资料
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册、摆放宣传展板、提供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大力弘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讲解加深群众对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了解,深化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倡导“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环境保护行动。
阅读了解
宣传展板
此次除了宣传除环境内容外,还包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在咨询过程中,群众对当前扫黑除恶治乱阶段性成果表示肯定。“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环境变好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也随之增强了。”一位退休老同志激动的说道。整场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
迪庆中院
进学校开展普法活动
6月5日,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州生态环境局、州体育教育局等单位到迪庆州藏文中学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月暨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号召广大师生争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倡导者、践行者、推动者和监督者,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关心支持迪庆生态环境工作,共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争当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最美藏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现场,法官干警向学生们宣传了迪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介绍了旅游巡回审判法庭的作用和意义,以《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为主要内容,结合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向学生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受教育学生500余人次。通过宣传,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师生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让大家把对美好生态环境向往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坐而论道,不坐享其成,成为环境保护法律义务的自觉履行者、美好环境的坚定捍卫者、美丽中国建设的积极践行者。
宣威法院
“蓝天保卫战 我是行动者”
在第48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宣威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组织开展了以“蓝天保卫战 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6月5日中午,法院干警来到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环境。
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整个活动现场氛围浓厚,效果明显。
石屏法院
审案+宣传,普法效果好
6月5日,红河州石屏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职责职能,在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了系列主题活动。
审理一批生态破坏犯罪案件
石屏法院结合实际于5月22日到坝心镇巡回审理了被告人普某某“任性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普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庭审当天,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人民群众等200余人旁听庭审,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较好效果。
6月4日,石屏法院又集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邱小某、邱三某滥伐林木两件破坏环境犯罪案件,通过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充分发挥了环境资源审判的惩戒震慑功能。2019年,石屏法院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理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失火等犯罪案件17件,同比上升13.3%,占刑事案件的30.4%。
开展一次环境法治宣传活动
6月5日,石屏法院组织20余名党员干警到石屏县异龙湖湿地公园开展以“建设美丽石屏 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由干警向过往群众、游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件》《环保知识宣传手册》、环境保护宣传海 及印有环保标语的手提袋等宣传资料及宣传物品,讲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接受法律咨询,营造保护环境,建设美丽石屏,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7次,群众参与积极性高,效果明显。
让我们继续携手
保护心中的绿水青山
共同守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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