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十六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10423001 临淄区雪宫街道盐业公司宿舍楼的大院被租赁给利群超市,利群超市私自打通地下车库通道,紧邻该宿舍楼,车辆出入鸣笛噪声扰民,且有扬尘及尾气等污染,超市随意改变建筑用途未征求住户同意,无任何手续,要求封堵通道,或在此处增设隔音设施。临淄区7.噪声污染 由于投诉人反映的建筑建设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而城市规划法于1990年开始实施,根据《山东省违法建设处置指导意见》“违法建设的起算时间原则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时间为起始时间”,之前已存在的建设,原则上不认定为违法建设。经征求规划部门意见,规划部门确定该建筑查询不到规划资料,无法认定其改变使用用途。

属实 在奥德隆院内明显位置设置禁止鸣笛标志牌10处,及时提醒驾驶员不鸣笛扰民。同时利用超市广播等宣传“院内禁止鸣笛”的提醒服务。21:00时开始疏散顾客车辆,21:30关闭通道,严控噪声扰民。建议不予问责20423002 淄川区岭子镇巩家坞村北侧主路每天扬尘严重,导致村民无法通行;巩家坞村周围都是养猪场,村北侧两个养猪场距离住宅仅50米,且将饲养废料随意排放至村内路面,异味刺鼻,要求搬迁;巩家坞村东侧鑫淦石灰厂无环保设备,此工厂粉尘严重,每逢检查都有环保局工作人员提前通知关门,要求暗访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1.反映道路为巩家村通周村区王村镇的道路。该道路已硬化,有保洁人员清扫。经查路况良好,但存在清扫不及时,轻微扬尘问题。

2.巩家坞村共有养殖户10余家,位于村北侧2家,为村民某延和邱某英。毕某珂养殖户饲养生猪100余头,邱某英饲养生猪30余头,饲养地点距离村庄50米左右,配建了污水存储池。两家养猪户所产粪污由附近农户还田利用。现场检查时,由于猪粪清理不及时,造成养殖区域有轻微异味,情况属实。

属实 1.及时清扫道路,并定期洒水降尘,防止扬尘问题产生。

2.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管力度,督导养殖户及时清理猪粪,加大对圈舍和粪污存放场所生物除臭剂的喷洒频次,防止异味产生。

建议不予问责30423003 淄川区昆仑镇大昆仑村昆西街小区内生活垃圾无法做到每天清运,小区内垃圾桶未投入使用,将生活垃圾长期堆放在垃圾池,异味刺鼻,要求核查。 淄川区3.固废污染 经查,反映“大昆仑村昆西街小区”为上世纪70年代建造的二层楼房,隶属于昆仑镇大昆仑村管理。因地势不平且小区内道路狭窄,垃圾清运车无法进入该小区内进行清运。金泽环卫公司在小区门口放置了垃圾桶,但利用率不高。村委在该小区西侧堰下设置了垃圾池,小区居民将垃圾扔到垃圾池后,由村委统一外运。

属实 一是立即对垃圾池存放的垃圾进行了清理;二是本着方便居民的原则,30个工作日内重新设置密闭式居民生活垃圾投放通道,通过该密闭通道居民垃圾进入垃圾箱,由金泽环卫公司定时清运;三是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异味问题发生。鉴于已清理,拟不予问责。40423004 淄川区洪山镇五松山火化场焚尸炉作业时产生大量浓烟,未经任何处理,影响环境,要求查处;航天建设公司在寨里镇淄中路红山谷景区东侧3华里山上以矿山修复名义开采山石,导致山体千疮百孔,要求查处。淄川区6.生态 1.区殡仪馆安装有尾气处理设备,正常使用。4月23日,殡仪馆2号遗体火化炉配套的尾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因有正在火化的遗体,采取应急措施完成火化并停用该火化炉,同时进行了维修,情况属实。

属实 1.加强对殡仪馆干部职工的技能教育和环保教育,提高设备操作水平,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正常运行,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50423005 淄川区西河镇东庄村村党支部书记在北流洞沿线山上采石卖石,破坏山体并且将沿线两侧耕地破坏,要求查处。淄川区6.生态 反映“北流洞”为西河镇农业综合开发0.5万亩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东庄村项目区,由市农开办和市财政局批复,地类为设施农用地,主要是蓄水池建设、生产路建设、土地平整等。2019年4月,西河镇东庄村村委将私自将项目剩余石料对外进行了出售获利。5月,区自然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非法所得1.9万元(“韩吉强”时任东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情况属实,西河镇东庄村村民委员会履行完处罚决定后,至今未再进行私开乱挖和售卖石灰石。属实 一是责令区自然资源局、西河镇政府加强对该项目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治私自开采行为发生。二是由区自然资源局定期进行项目现场评估,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建议不予问责B60423006 博山区石马镇蛟龙村东北处建筑工地无任何手续在变电站旁新建厂房,占用耕地,更改土地性质,要求查处。博山区9.其他 经调查核实,交办件反映的厂房为石马镇蛟龙村村民王某海所建,于2020年12月竣工,并投产使用。该地块土地性质为蛟龙村集体土地,地类为存量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规划及施工等手续,属于违法占地、违章建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1年2月8日对此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没款24320元,目前已执行到位。属实 1.责成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区住建局已立案取证,并移交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罚。

2.责令王某海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建议不予问责70423007 沂源县南麻街道苍梁峪村村民齐某某以种植名义将崮坡村狮子峪对面山体开采,倒卖沙子,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沂源县6.生态 经现场核实,投诉件反映的是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崮坡村村南侧正在实施的农业种植项目。2021年3月22日,孙某某与南麻街道办事处崮坡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该村集体土地300亩,用于种植茶树和其它农作物,合同签订后,委托齐某某在现场管理施工。项目区内的土地已进行了整理,流转的部分土地已栽植了无花果、茶树和其它农作物100余亩。项目区内的通行道路在平整过程中产生的渣土临时存放,按照施工要求回运使用,无对外出售现象。 属实 督促项目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将存放的渣土回运。举一反三,对全县涉砂、石资源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私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建议不予问责80423008 桓台县田庄镇关家村村内随地可见生活垃圾,村内卫生脏乱差,要求整治。桓台县3.固废污染 经现场核实,关家村村内道路两侧存在生活垃圾。属实 立即组织对关家村内卫生进行清理,并加强监管,形成长效机制,保证村内干净整洁。建议不予问责90423009 文昌湖区萌水镇三衣工业园山东凯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从事制作、焊接、喷塑巧固架,每逢环保天气预警须停工时,该公司仍偷偷作业且工厂周围安装监控,有环保部门检查时会立即停工并清理作业现场,来电人称此公司与环保部门有人脉关系,要求查处。文昌湖区9.其他 山东凯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巧固架机械加工。2020-2021年,文昌湖区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16次,其中黄色预警2次,橙色预警11次,红色预警3次。根据要求,该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为黄色预警期间无停产措施要求;橙色预警期间喷塑工艺停止生产,电焊工艺停产一半,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运输;红色预警期间全部生产工艺停止生产,禁止国四及以下运输车辆运输。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现场抽查4次,该企业均按照应急措施响应重污染天气应急。

属实 1、责令该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并安装设备电力监控,接入智慧用电监管系统。

建议不予问责100423010 张店区华润中央公园游泳馆于馆外安装有三个加热用机器全天不定时运作,噪音扰民,影响附近居民休息,要求整治。张店区7.噪声污染 该件所涉及华润中央公园游泳馆(淄博明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张店区金晶大道189号8号楼1层。游泳馆具有卫生许可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游泳馆外侧装有三台泳池热水泵热水机,开启时偶有噪音产生。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淄博明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于5月10日前出具噪音检测 告,并错峰开启使用三台泳池热水泵热水机,避开居民休息时段。并加强监管并根据检测 告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建议不予问责110423011 博山区山头街道坤达国际公馆小区南侧有一无名工厂,距离小区不足100米,原露天堆放白色粉末物料,现将白色粉末物料转移至车间,凌晨4点作业时有大货车运输噪音扰民,认为在非工作时间偷偷作业无相关手续,要求取缔该工厂。博山区7.噪声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无名工厂为一处陶瓷原料经营点,位于山头街道颜山社区,从事陶瓷原料储存、分装销售。博山区已责令该经营单位立即清理院内存放物料,该经营点院内存放物料已于2021年4月20日全部清理入库。

属实 1.责令调整垃圾清运时间,22时至次日6时停止垃圾清运及运输。

2.加强对经营点位的巡查力度,督导经营点严格落实降尘抑尘措施,不得露天堆存物料,22时至次日6时严禁物料装卸及车辆运输。

建议不予问责120423012 张店区马尚镇林家村村委南侧一院子,原是耕地,后由村委建设成了房屋用来有偿出租并用围墙遮挡方便管理,现房屋已经被拆除,但地面仍是水泥硬化地面并存在少量遗留的建筑垃圾,影响环境,要求查处。张店区3.固废污染 该地块位于人民西路以北、北京路以东、丰泰路以西,属于武警山东总队淄博支队部队军事用地(87亩建设用地,60亩草地)。2018年该处设置为便民临时疏导点,由林家村代管,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2020年6月该疏导点取缔。该地块属于部队用地,张贴公告所有人员未经武警支队书面审批严禁进入营区。

属实 责令张店区加强周边环境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对接淄博支队协调处理。建议不予问责130423013 淄川区西河镇李峪口村德江农场内前期因山体开采工程遗留约2吨左右大型山石,散落在陈心庆家麦田地里,至今无人清理影响生态环境,要求尽快清理。(来电人称可与其联系具体位置)淄川区3.固废污染 反映“山石遗落”位置,为西河镇梨峪口村德江农场核桃种植地,因2019年“利奇马”台风降雨量大(2019年8月10日—14日梨峪口降雨量693毫米),造成山体滑坡,有少量山石滑落种植地中,情况属实。该处土地已由德江农场2009年流转,现场检查时,无开采设备,未发现开山采石行为。属实 一是西河镇政府立即组织对该处散落山石进行清理,计划于2021年4月底前清理完毕;二是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私采乱挖行为发生。建议不予问责140423014 临淄区金山镇北崖村村西侧农耕地内被孙某成、孙某翔非法占用建设养殖场,无任何环保手续及环保治理措施,废水乱排、异味扰民,影响附近村民生活,要求查处。临淄区1.大气污染 经查,孙某祥、孙某成系父子关系。反映的实为孙某祥养猪场,2014年建设,所占土地面积0.99亩,为设施农用地,但未办理备案手续。目前该养殖场养殖存栏量约为生猪180头,2020年出栏量约270头。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2021年版)》、《山东省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要求,达不到规模养殖场的要求,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属实 1.由临淄区责令该养殖业户于5月15日前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5月25日前,根据养殖规模扩建污水池容积,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的要求;

建议不予问责150423015 高新区彩虹路与西五路路口彩虹桥下,河边有一片乱坟岗,环境脏乱差,此位置属于交通枢纽,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及生态环境,要求治理。高新区9.其他 经现场调查了解,该问题与受理编号0409025、受理编号0412010和受理编号0412018反映问题所表述的位置属同一位置,该处区域的坟头为南石、东吕、刘东、小庄四个村(居)的历史埋葬点,形成历史久远,共占用面积约43313㎡,使用穴位约2236个,全部为以上四个村(居)世代流传下来的坟头,且以上所有坟头均属于历史埋葬点。属实 责成高新区加快位于高新区彩虹路以北、泰美路以东的公益性地下祠堂建设,确保2021年10月1日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同步启动该区域范围内的迁坟工作,争取2022年清明节前完成大部分迁坟工作,及时做好土地复绿。迁坟完成之前,派专人做好周边绿地管控工作,做好彩虹路周边环境卫生工作,确保迁坟之前不再迁入新坟。加大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祭祀。建议不予问责160423016 博山区白塔镇万福路西侧有一个黑作坊烧煤,味道刺鼻,影响环境,要求依法取缔。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交办件反映的黑作坊,位于万福路城东街道安上段西侧,负责人李某海。经现场勘查,该作坊内从事铸造冒口加工,生产设备有电炉2台、混砂机1台,未发现有燃煤设施,车间内有少量异味。该作坊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也未建设配套治理设施。属实 1.责令该企业立即对现场生产设备和原材料进行清理,限期4月28日前清理完毕,由城东街道监督实施。目前,原料和产品已清空,生产设备正在拆除。

建议不予问责170423017 张店区沣水镇炒米村仇传波把北鞋底山从北至南修建一堵墙,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经济开发区6.生态 经查,该问题位于沣水镇炒米村东,为“点铁成金”项目,该项目2020年11月份立项备案,并做了环境影响登记。投诉建围墙问题为挡土墙,是根据设计方案建造的梯田挡土墙。属实 沣水镇政府加强监管,严禁在项目区内进行进农建设和破坏生态。建议不予问责180423018 博山区石马镇东石村向梁庙岭山被外地不明人员开采售卖,私挖乱采破坏山体,影响村民生活环境,要求核实处理。博山区6.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与受理编号0422001反映问题相似。反映的问题是淄博五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份在东石马村南山(向梁庙岭)修建阿是云特色田园综合体五阳山谷风景区附属道路。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渣土料存储存放、处置使用办法,由石马镇东石马村申请,经石马镇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5月份,接到群众举 村委以开发生态旅游园为由在该村南山采石,区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在5月12日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段道路因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区自然资源局当即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将施工设备撤离施工现场。该项目自5月12日停工至今未再动工。产生的乱石渣土堆放在道路两侧,未发现外运出售行为。属实 1.责令石马镇于2021年4月30日前对该施工现场进行整改治理,恢复土地原状,并加强执法监管。

建议不予问责B190423019 张店区共青团西路金石丽城小区东侧明月豪庭因为在建筑施工噪音太大,要求处理。张店区7.噪声污染 该件所涉及名悦豪庭位于张店区共青团路以北、北西六路以西、世纪路以东。名悦豪庭项目由淄博南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作业证明。施工中存在噪音现象。属实 由张店区督促淄博南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格控制施工现场所产生的噪音,夜间施工期间加强现场管控,错峰作业。并加强巡查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议不予问责200423020 博山区博山镇张家台村,村南2公里左右被不明人员采沙卖沙,白天来往车辆较多,夜间噪音太大,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处理。博山区6.生态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实际为博山区博山镇海滨砂石厂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博山镇张家台村东南侧,是博山区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之一。博山镇作为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修复治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砂石料,除部分自用外,对该项目剩余砂石料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处置。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运输剩余砂石料和回填土方,运输车辆需经过张家台村穿村道路,产生的噪音对周边村民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无运输车辆出入,正在开展栽植绿化和日常养护工作。属实 1.责令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督促博山镇加强项目管理,加快绿化进度,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2.责令博山镇加强巡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严格落实环保要求。

建议不予问责210423021 高新区卫固镇太平村新村西南侧100米,邢建峰借助复垦的名义私挖乱采,售卖沙土,回填的建筑垃圾,要求核实处理。高新区6.生态 经现场核查,反映的该宗地位于高新区卫固镇太平村新村西南侧100米,为拟征收土地,由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现有现状地类为耕地和未利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邢建峰借助复垦的名义私采乱挖,售卖沙土问题。经查,邢某峰为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安排的现场施工人员,负责土地平整及管护。在土地平整过程中产生部分砂土在现场进行堆放,并用防尘 覆盖,未发现外运及售卖迹象。

属实 1.责令高新区将堆积的沙土进行现场管护,不允许外运及销售。

建议不予问责220423023 沂源县翡翠园小区8、11、12楼北后侧,田庄水库以前的泄洪渠,现在已经废弃,里面都是淤泥、垃圾、污水,蚊虫肆意,臭味刺鼻,要求处理。沂源县1.大气污染 经现场核实,该区域为国有土地,产权归属沂源县田庄水库管理处,原为田庄水库泄洪渠,现已废弃。因该区域为明渠段,造成雨水累积、漂浮垃圾积存。 属实 5月5日前完成该处淤泥及垃圾清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建议不予问责230423024 高青县黑里寨镇洼子刘村村东木器加工厂在门前随意堆放木屑,影响环境,要求查处。高青县3.固废污染 经现场核查,该工厂为高青宗炼拖把销售部,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刘某炼。该销售部收购旋切好的杨木杆经晾晒、分拣、磨光后制作拖把杆。现场调查发现,其门前屋后晾晒约3000根杨木杆。属实 要求高青刘某炼拖把销售部将门前杨木杆立即清理干净,目前杨木杆已清理完毕,并要求该户长期保持门前卫生。建议不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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