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 讯 重庆永川区海棠里酒吧一条街扰民,环保局查实后,对酒吧街开发商进行处罚,但开发商不理不睬。法院裁定对开发商强制执行3万元,还加处罚款3万元。昨日,市五中院发布了一起环境资源保护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重庆永川区海棠里酒吧街2014年4月开始营业。该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经营,因噪音污染群众投诉反映强烈。重庆永川区环保局对其噪声多次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夜间噪声排放,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2014年10月,重庆永川区环保局对开发商罚款3万元,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
日前,重庆江津区法院裁定对被执行人重庆永川区海棠里酒吧街的开发商,处罚款3万元及加处罚款3万元,共计6万元准予强制执行。
市五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辖区两级法院每年审结的涉及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案件逾千件。案件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地污染、噪音污染、粉尘污染等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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