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德州市 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 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德州公布非法 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举 方式,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此类行为,可电话举 。
未经山东省商务厅认定资质的企业不得从事 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 废机动车整车交易;未取得省级商务部门资质认定,擅自从事回收、拆解、倒卖 废机动车或 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的,均属非法回收拆解 废机动车行为。非法回收拆解 废机动车的 点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彻底拆除清理相关经营设施。
对不停止经营及未彻底拆除清理相关设施的,一经发现,没收非法回收的 废机动车、没收违法所得。其中,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举 方式
德州市具备 废机动车
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名单(动态)
(德州商务局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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