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机动车较少尾气污染,减少道路拥堵,根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西安市从2010年2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至今已有6年时间。随后开始一系列针对黄标车和无标车的限行办法。今年7月,环境保护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
“陕西之所以还没有取消环保标志申领是因为《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有明确条款,未取得环境保护分类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省环保厅监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于这个问题,省环保厅请示了环保部和省人大法工委。环保部回复称要根据各地立法情况,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要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的,可继续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省人大回复,建议先修订条例。目前,省环保部门已向省人大提请申请修订条例。等新条例下来,我省将取消环保标。在新条例下来之前,我省仍处于过渡期,这意味着在环保、公安部门宣布“取消令”之前,我省环保标志申领办法暂执行。
对于车主提出的“取消环保标志申领后,是不是意味着不再有黄标车”的疑问,省环保厅监测处这位负责人也对其进行了解答。“公众对黄标车的理解存在误区,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这位负责人说,这种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一辆车是不是黄标车是根据环保部达标车型库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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