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存在安全、消防隐患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工商、环保、土地、规划、税务、质监、安监、消防、电力等手续不全的企业(特别是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和工业小作坊)。
驻村律师 莫灿标:“关于这个固体废物的问题,目前我们国家是专门颁布了这个《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按照法律规定。企业的固体废物是采取一个申 登记制度,如果企业违反这个申 登记,在未申 登记的情况下,擅自转移、或者倾倒堆放、以及遗弃固体废物的话,可能会面临一个行政处罚。”
驻村律师 莫灿标:“按照法律规定,这个行政罚款最高都可能面临着一万到十万的行政罚款。假如这个固体废物是属于一个危险废物的话,如有辐射放射性物质,等等,那行政处罚可能更严重。假如他这个违法行为,导致这个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那相关的负责人员可能会涉及一个刑事犯罪的问题。”
接下来,中堂镇将按照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要求,继续保持大力整治“散乱污”回收站点企业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好余下“散乱污”回收站点的清理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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