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 6月1日讯(宁阳台 殷有坤)自2015年6月份起,宁阳县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结合城区实际,确定了三个方面的整治内容:
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开展宁阳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主要包括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越线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闯红灯、违规掉头、遮挡号牌和不挂号牌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客运车辆和校车超员、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货运车辆违规进入城区禁行区域行为;拼装车辆、 废车辆、不合格的矿山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随意横穿公路等违法行为;各种车辆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和盲道等违法行为;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道和人行横道线、随意横穿马路、不按信号灯指示行走等违法行为。
整治出租汽车和公交车客运市场秩序不规范问题。对有经营资质的客运、公交、出租车辆,进一步规范管理,严厉查处黑出租。全面加强对汽车站及周边区域的监管,禁止乱停乱放,依法查处揽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行为。
整治“代步车”违法违规行为。“代步车”,是指达到机动车标准但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以蓄电池或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两轮“助力车”及三轮、四轮“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一是严禁非法生产。对无资质非法生产、拼组装、改装代步车的企业、作坊、窝点及倒卖合格证等手续的进行严肃查处,依法采取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产品,吊销营业执照或查封取缔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严禁非法销售。对城区机动车、电动车销售店进行全面清查,对超出经营范围、经营不合格产品、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认证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无证照经营、非法改装以及采用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销售商责令停止销售,并严肃依法处罚,杜绝非法“代步车”继续流入市场。三是严查非法上路行为。重点查处未悬挂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纠正擅自拆除消声器、加装或加粗排气管、加装大功率音响、灯光装置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并责令拆除非法装置;对伪造变造证件,驾驶 废车、拼装车的,严格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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