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安监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负责人往往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环境影响因素检测混为一谈,常常抱怨,误认为是重复检测,增加企业负担,因而在配合工作时有抵触情绪。为了让企业消除误解,提高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认识,笔者查阅资料,认为二者有严格的区分,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检测的目的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采样点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通过检测及治理使劳动者工作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的标准和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预防职业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环境影响因素检测则侧重的是自然环境,目的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的是公众的健康权益。
二、检测的项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分为三类:一是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粉尘和化学有毒有害物质;二是物理因素,例如高温、高湿、低温、异常气压、噪声、振动、辐射等;三是生物因素。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目录中所列内容都是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的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为四类:一是空气污染,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粒子状污染物、酸雨、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二是地面水污染,地面水中主要污染物有氨氮、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汞和氰化物;三是噪声;四是土壤污染,土壤污染物有下列4类:①化学污染物。包括无机污染物、有机污染物和产物等。②物理污染物。指来自工厂、矿山的固体废弃物如尾矿、废石、粉煤灰和工业垃圾等。③生物污染物。指带有各种病菌的城市垃圾和由卫生设施(包括医院)排出的废水、废物以及厩肥等。④放射性污染物。
三、检测的依据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属于安监部门监管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部门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规范、标准等进行。环境影响因素检测属于环境保护部门监管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标准等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只有认识到以上三点区别,才能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场所,落实好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劳动者的防护,自觉接受安监部门监督,依法依规搞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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