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是一类影响危害非常广泛的环境污染问题,在噪声环境下,它可以干扰人的睡眠与工作,影响人的心理状态与情绪,造成人的听力损伤,能引起听觉功能敏感度下降,甚至造成耳聋,或引起神经衰弱,心血管疾病及消化系统等疾病的高发,噪声干扰影响信息交流,听不清谈话或信号,促使误操作发生率上升,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尤其是特殊作业施工。必要时,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监测、分析,填写《声监测 告》(见附录1),当监测结果超过规定的排放指标时,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通用控制措施
a)噪音管理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在可行的情况下,可通过限制作业时间、限定车速、规范交通模式等实现噪音控制。
b) 除紧急情况外,在施工现场禁止鸣高音喇叭。
c) 在发动机排气管安装消音器,当噪音超过控制标准时在施工现场设置声障。
d) 尽量减少设备在施工现场不必要的空转,以减少噪音。
e) 保持机况良好,减少噪音强度。
f) 让处于噪声超标环境下的人员使用耳塞、耳罩等听力保护用品。
g) 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特殊作业控制措施
a) 混凝土施工时,尽量避免振捣棒空振,或采用低噪音的环保型的振捣棒。
b) 打桩作业,要采用弹簧替打或加厚桩垫等措施以减少打桩噪声,尽可能地减少对周边人群和作业人员的影响。
c) 施工机械、车辆运转前,要仔细检查,确保机械、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d) 在居民密集区域使用砂轮切割机、磨光机应采用隔音措施并禁止深夜作业。
f) 爆破施工,事先通知距施工活动发生处2km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应尽可能避免夜间作业;在市区应采取低噪声定向爆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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