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业内专家介绍,我国危险废弃物管理遵循“从摇篮到坟墓”的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的全生命周期过程理念,危废填埋通常被视作是危废处置中的最后一步。危废填埋是指利用填埋场的防渗漏系统,将废物永久、安全地与周围环境隔离。
据生态环境部此前透露,《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为我国加强危险废物无害化填埋的环境管理、防范危险废物填埋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发挥了关键作用。但随着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速度不断加大,现行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环境管理和技术发展的新需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1年,本次为首次修订。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规范了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选择技术要求; 严格了危险废物填埋的入场标准; 收严了危险废物填埋场废水排放控制要求; 完善了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行及监测技术要求。 危险废物填埋场排放的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危险废物填埋场的自行监测按照本标准要求执行,待本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从世界范围来看,危废填埋技术的市场正在逐渐萎缩。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开始研发和使用除“填埋”以外的替代技术。比如,德国研发出了地下盐矿危废处置场,日本长期以来使用的遮断型填埋场标准结构也有了新变化,其特点是填埋场面积变小,主要目的是为了回取。日本及德国的危废处置并不将填埋作为危废处置的最后一步,而将危废填埋作为暂存的一种方式,等待未来技术进步或处置能力足够再对填埋的危废进行其他方式处理。这种刚性危废处置填埋方式不再将危废填埋作为危废处置的最后一步,而将危废填埋技术从“从摇篮到坟墓”升级至“从摇篮到新的摇篮”,也将成为未来危废填埋的一大趋势。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刚性填埋项目在我国实例较少,但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已证明该种危废填埋方式的实际应用效果,企业应对相关项目进行关注。从普通危废填埋进入刚性填埋,可将有限的填埋库容进一步扩大,在如今危废填埋新项目稀缺的情况下,刚性填埋项目是符合“两山”理论的生态文明建设,不失为企业打开了新的发展思路。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