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闫子鹏建议,一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监控制度,明确每个程度污染企业的处理方法及相对应的达标标准,对不同污染程度的企业实行不同的环保监控手段,对于达到环保要求的应允许其正常生产,对不符合规范的要求其整改到位并给予合理的整改期限。
二要对环保治理要有长期的规划,不能单纯根据天气情况提出空气污染预警,进行各种暗访暗查,要求企业限产停产,否则就进行断电等粗暴措施,环保治理要有科学依据,可行性目标及实现目标的可操作性流程,做到环保治理几步走,既要实现生态的碧水蓝天,也要满足企业在环保范围内的可持续发展。对于达到环保要求的生产型企业及出口型企业,应放开允许其生产,不应再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进行限产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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