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7日,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岳聪喜带队,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联合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对托克托县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采取现场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等规定,主要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和监测检验能力范围、仪器设备标准物质使用、监测 告和原始记录等情况,抽取2021年至2022年出具的30份检验检测 告及原始检验记录重点查看,核查是否有不检测出 告、伪造数据、篡改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疑似出具虚假检验检测 告、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等问题,将移交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做后续调查处理。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环境监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环境监测机构检验检测行为及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提高检测机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环境监测机构检验检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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