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经多次上门调解,成功化解某小区两户业主因长期噪音问题引发的矛盾。
社区民警党誉权在辖区开展入户走访向某小区物业了解情况时发现,某单元楼上的王某家的孩子经常在客厅蹦蹦跳跳,楼下居民嫌吵已经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经过数次沟通协调均没有效果,最近听说楼下为了“反击”楼上,专门购买了震楼器,因此两家人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了。
得知这一情况后,社区民警党誉权立即对两户人家进行走访与调解。民警在楼下李某的家中确实发现了直立在客厅中央的震楼器,李某告诉民警:“楼上实在吵的让人难以忍受,说了多少次都没用,没办法就只能这样回击。”
民警在现场告知使用震楼器属于违法行为,予以收缴后,依法对业主进行警告。随后劝解业主:人常说“远亲不如近邻”,出门抬头不见低头见,生活上要相互理解,不要将矛盾激化。民警告知楼上住户要对孩子加以约束,对易产生较大声音的物品做除噪处理,在客厅增设加厚隔音海绵垫等,最终经过民警多次走访调解,两位住户的关系终于有所缓和,楼上王某也主动购买了加厚海绵垫铺在家里,两家的矛盾成功化解。
使用震楼器违法吗?警方提示:
随意使用震楼设备,涉嫌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西安头条##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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