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电”,让蓝天充满期待

长三角区域率先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后,区域范围内除了加强对船用燃油供应单位和到港船舶的监管,提升对船舶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监测能力,还将进一步采取使用岸电、液化天然气(LNG)清洁能源等替代措施。其中,靠泊期间接岸电的办法是减轻或终止船上发动机的负荷,控制大气污染排放的有效措施。

“岸电”是指船舶在靠泊期间停止使用船舶上的发电机,改用陆地电源供电,以此改变依靠船舶燃油辅机发电的旧有模式。一般情况下,燃油辅机发电仅能满足照明灯、电视机和冰箱的使用需求,却带动不了微波炉、电磁炉等电器,并且获取的电能稳定性差、造价高,会产生大量噪声和废气污染。实施“岸电”工程后,靠岸船舶通过使用港口方提供的清洁能源向主要船载系统供电,可以降低船舶油耗成本,大幅减少船舶废气排放量,还能解决发电不稳定的问题。对于无法做到靠岸转烧低硫油的船舶来说,这也是一种较为环保的船舶能源供给方式。

目前,江苏已建成岸电系统538套,船靠港后可接入岸电系统“插座”充电。去年4月,由国 湖北省电力公司投入280万元建设的“以电代油”三峡库区首个岸电试点工程,实现了为停靠在锚地的船舶供电。据悉,插入岸基电源,可使船舶每次靠港后减少高达95%的柴油颗粒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排放。此举不仅节省了燃油费用,延长了用电时间,而且缓解了船员轮流发电的工作压力。

实施岸电工程项目,是绿色航运发展的必经之路。但近几年,这一利国利民的减排举措在实际推广中并不顺利,相关企业应用的积极性也不高。原因在于,首先,船舶改造所需费用不菲,投资回收期略长。其次,港口对岸电电源的改造需要投入一定资金。要想提高船舶和港口的积极性,来自政府的经济鼓励、支持政策必不可少。去年,交通运输部印发的《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明确,到2020年,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的集装箱、客滚和邮轮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尽管目前在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方面仍存在供售电机制不衔接、岸基供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一次性投入较大、政府引导资金不足等问题,但该方案提出,将推动建立船舶使用岸电的供售电机制和激励机制,降低岸电使用成本,引导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开展码头岸电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

可见,长三角区域率先实施减排,对珠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而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行、鼓励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将为进一步实施港口节能减排,并为最终实现我国船舶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赵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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