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 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大悟县人民检察院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务实推进,将专项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着力为大悟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护,凸显检察机关在服务大悟发展大局上的担当作为,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今年3月以来,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创新驱动发展刑事犯罪案件30件58人,提起公诉20件4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件次,办理审判活动监督4件;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37件。
发布会上,大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志伟介绍,该院扎实推动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尽快启动、顺利开局、纵深推进。
一
深化思想认识,迅速行动确保专项工作良好开局。
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 ,赢得领导的支持。深入武船鸿路、京华彩印、艾特包装、顶裕节能、首通电磁线等15户企业开展调研,主动问需问计,提出个性化服务菜单。
二
聚焦工作重点,坚持用办案体现专项工作质效。
组建知识产权案件办案团队,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犯罪。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结合专项办案,向相关职能部门、企业提出检察建议37件。
三
强化责任落实,多措并举确保专项工作落地见效。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责任分工,着力形成“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归口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实行“一企一警”联系服务企业制度,18名入额检察官为法律服务联络员,实行挂牌服务,畅通“零距离”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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