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2年度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关于加强2022年度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

监督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我县考生在中考、高考期间享有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2022年5月24日至6月27日期间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县建成区的区域范围和其他区域的中学学校周边范围实行中考、高考期间噪声严管。

二、5月24日至6月27日,暂停出具夜(午)间连续施工的证明(抢险、抢修工程除外)。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中考、高考期间噪声扰民。

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等要加强噪声管理,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应立即对噪声源进行治理。歌舞娱乐场所要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经营,禁止在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营业。

四、在6月7日、8日、9日、25日、26日、27日中考、高考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

五、生态环境、公安、住建、文旅等部门依据职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措施。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个人进行举 。

举 电话:三明市便民服务热线 12345

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

将乐县公安局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3日

监制:肖国平

商务合作、新闻线索:0598-2322923

投稿邮箱:25181313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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