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武陵洞寨景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19年8月11日,我公司根据《利川武陵洞寨景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以大瓮天坑独特的自然景观为依托,以花卉种植为载体打造武陵洞寨旅游项目,武陵洞寨景区前身是利川天坑花园景区,2018年更名为利川武陵洞寨景区,并于2019年7月取得利川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意。

项目用地面积约108亩,种植花卉40余种,园区的售票中心、2处停车场、进入天坑的游步道1.5km;大瓮天坑内溶洞,安装灯光并修建2km游步道、并恢复80年代天坑内3栋古村木屋,设置民宿8间,修建凉亭、公厕、小型便利店等辅助设施。

本项目设计年接待游客约6万人,开园时间为4月至10月。根据景区游客统计,项目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淡季,4月至10月为旺季,景区年接待游客量为3万人/年。高峰期游客接待量为500人/天。

2018年7月,建设单位委托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利川市团堡镇天坑花园旅游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2018年7月12日,利川市环境保护局以“利环审[2018]27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运营至今未发生过环境投诉事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景区实际建设比环评阶段占地面积小28亩。民宿比环评阶段少4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景区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花卉施肥,未随意排放。

2、由于项目夜间不运营,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景区停车场处、博物馆处昼间噪声值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景区东侧最近居民点处昼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景区餐馆产生的厨房油烟以及进出景区产生的汽车尾气。我公司在景区餐馆处安装抽烟机,厨房油烟经经抽油机处理后外排;停车场处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采取措施后,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小;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游客及员工生活污水,我公司自建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景区内花卉施肥,未外排。采取措施后运营期废水对环境影响小。

3、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为游客喧哗声及进出景区的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根据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监测结果,景区停车场处、博物馆处昼间噪声值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景区东侧最近居民点处昼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故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游客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安排专人打扫景区卫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措施后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我单位认为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8月13日-2019年9月10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湖北良臣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团堡镇大瓮村二组

联系人:肖泽勋(13997759499)

邮政编码:444300

点击下载:

利川武陵洞寨景区建设项目验收监测表终.pdf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19年8月7日
下一篇 2019年8月7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