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创新开展环境信访查办机制“四个优化”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

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良好人居环境的期盼,周口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足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聚集执法主业,围绕“作风练兵、机制练兵、实战练兵”总目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尺,不断优化环境信访投诉案件查办机制,有效提高案件办结率和满意率。今年以来,共办理不同渠道、各类环境信访案件2354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7%,信访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2%,群众满意率提升12个百分点。

一是优化信访接办机制。针对信访投诉渠道多,容易出现交叉延误现象的实际,明确专人分别负责“12369”、“市长热线”、“ 络问政”等信访系统接办、交办、回复工作。建立信访工作“清单台账+工作日志+督查督办”机制,依托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开发电脑版和手机版环境信访查办模块,对每一起案件均在系统内登记、签批、分办、归档,所有数据均形成可视化统计图表,形成工作有清单可查、办理有日志可记、催办有预警提示、问责有依据可看的信息化闭环管理模式。凡重复举 三次以上的案件,自动转入“领导包案、一案双查”模块,按期组织现场复核。现场调查明确骨干人员为主办人,会同监测、监控、第三方专家等联合开展调查处理,利用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对被举 单位开展“一证式、一体化”调查。

三是优化后督查机制。实行环境信访案件执法后督查、内部督查、包案督查三项后督查机制,规定案件主办人在办结后15日内进行复查回访,支队稽查室每月将案件纳入稽查计划开展重点督查项目,支队领导对所分包的案件3日内开展现场核查,同步对前期举 投诉查办情况开展督查。

四是优化普法宣传指导机制。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宣传、谁指导”机制,明确规定现场主办人或包案领导为普法宣传第一责任人,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必须以“座谈、宣讲、培训、提醒预警”的方式,结合案情实际,向群众、企业开展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等普法宣传,讲解环境管理知识,帮扶解决问题,以有效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提升企业自主守法和环境管理水平,降低环境安全风险和信访稳定风险,化解矛盾纠纷。

下一步,周口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坚持把企业发展和群众诉求作为第一信号,持续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机制,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和群众身边的急、难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环境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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