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街道、丰华街道办事处,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对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保证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现将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城区范围内自2022年6月2日至6月18日期间,每天20∶00至次日凌晨6∶00,其中6月7日至9日和6月16日至18日为全天24小时,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筑及装潢施工作业;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排放;
(三)噪声扰民的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
(四)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五)冷作加工点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六)挖掘、运送渣土产生噪声污染作业;
(七)考点、驻点附近进行道路、桥梁施工作业和机械收割作业。
二、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公安、住建、文旅、城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噪声污染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及上述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
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区内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宣传工作,要在 纸、电视、广播、 络等媒体上公布举 电话,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举 电话:生态环境部门:13851318297;公安部门:110;住建部门:83523755(83528098);文旅部门:69699019(15851005035);城管部门:83535654(83535588、18068856960);交通部门:82030686(13905112699);市场监管部门:83521044(18261208111)。
以上通知,希立即贯彻执行。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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