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记录仪表需要做的环境试验

工业记录仪表的环境试验要求,依照GB/T 18271.3-2017的标准要求来测试,在规定中,对测试环境有一定的要求。那么,工业记录仪使用恒温恒湿试验箱怎么做试验?下面我们来看看。

试验产品:工业记录仪表

试验设备:HYH系列恒温恒湿试验箱

设备型号:HYH-150/225等

设备厂家:环仪仪器

温度波动度:±0.5℃

湿度波动度:±2%RH

温度均匀度:±1.5℃

湿度均匀度:±3%RH

温度范围:-20℃~+150℃;-40℃~+150℃;-70℃~+150℃(可根据需求定制)

湿度范围:10%~98%

一、环境温度试验范围:
1.加热或制冷场所:温度要求为(5~40)℃,温度等级B2。
2.掩蔽场所:温度要求为(-25~55)℃,温度等级C2。
3.户外场所:温度要求为(-33~40)℃,温度等级D1。
4.户外特殊场所:温度要求为(-40~85)℃,温度等级DX。
环境温度试验范围应与被试装置预定工作场所的温度相适应,具体的环境温度试验等级范围见下图:

试验时,从参比温度(+20℃)开始,在选定每一个试验温度下进行相同的性能试验。

实验注意事项:

1.选择试验环境温度时通常以20℃为间隔,直至被试装置的规定极限温度。

2.以温度等级C2为例,试验温度循环应为+20 ℃(参比)、+40℃、+55℃、+20℃,0℃、-25℃、+20 ℃。

3.若试验大纲中各方同意,可仅在20℃(参比),最高温度﹑最低温度、20 ℃四个温度上进行试验就足够了。

4.各试验温度的允差为士2℃,环境温度的变化速率应小于1℃/min。试验循环期间不得对被试装置进行调整。

5.试验大纲可以规定进行第2次或第3次温度循环时对被试装置不做任何调整。记录每一个试验温度下,在每隔25%量程的上升和下降时的输出值。

二、环境相对湿度的试验:

注意:在确定环境相对湿度影响时应将被试装置置于湿度试验箱内,试验箱内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规定相对湿度水平的+2% ~ -3%(按IEC 60068-2-78的规定)。

1.被试装置应稳定在小于60%的参比相对湿度下,温度为40℃±2℃。测量应在每个方向的每隔25%的输出量程上进行。

2.然后应在不小于3h时间内将相对湿度提高到(90~95)%,避免冷凝沉积于被试装置并在此值上至少保持48h。如果试验大纲有规定,在此期间可切断被试装置的能源。

3.测量应再在每个方向的每隔25%的输出量上进行。

4.在被试装置维持工作的状态下在不少于3 h时间内将相对湿度降低至小于60%的原参比值。稳定至少12h以后,再次进行测量。

5.计算范围下限值和量程的任何变化,并以输出量程的百分数列入 告。此外,还应计算回差、线性度或重复性的任何显著变化并列入 告。试验后再进行目检,检查是否存在元件损坏或水气进入密封外壳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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