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向前

人民 西宁12月27日电(王柯岚)“青海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经历了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12月27日,在青海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上,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司文轩介绍到。“青海生态环保工作职能从最初的机关管理和环境监测业务,发展到今天涵盖监测、遥感、辐射、监察、宣教、信息、规划等诸多领域。”

随着职能的不断拓展转型,一支由近千人组成的集监测、执法、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队伍,有力支撑了青海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日益凸显。由最初的水、大气和土壤监测,逐步拓展推进污染减排、水、大气、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固体废物处置等工作,尤其在三江源国家公园试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排污权交易、环境责任保险等重大改革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沿湟流域的铬污染隐患风险得到了控制,一些突出的环境瓶颈问题得到解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

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黑河出境水质长期稳定在Ⅱ类以上,龙羊峡水库等重要库区和柴达木内陆河水质长期保持在Ⅲ类以上,2018年湟水河治理呈现历史最好水平,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愈加坚固,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的目标指日可待。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青海生态保障事业经历了由点源治理向面源治理拓展,从水气渣治理向环境各要素治理拓展,从区域污染防治向全面防治拓展,从单一治理向多污染物协同综合治理转变,从微观治理向集精准治理和总量控制、总量质量双管控宏观治理转变,污染控制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补齐环境短板,狠抓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取得了积极成效。

今年湟水出省断水质达标率为100%。“还青海人民一条清澈母亲河”的目标基本实现。2018年1至11月,全省8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目前全省已累计投入近20亿元,整治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将达到3515个、占村庄总数的78%,6州实现全覆盖。

在圆满完成“十二五”及2016年减排目标的基础上,2017年实现环境质量和总量双管控目标。2018年安排的65项减排工程已完成62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减排任务。

四十年来,全省环境监测工作最初从水质监测起步,发展到目前具备向社会提供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土壤、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噪声等十大类218项监测项目,打造了先进适用的环境监测业务体系。挂牌成立了环境空气质量预 预警中心。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托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在全国率先初步建立“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 络体系的基础上,建成青海“生态之窗”。形成了以环保部门牵头,农牧、水利、林业、气象等多部门合作的生态监测工作机制,统一了监测指标、技术和方法,初步实现了部门间的数据互通共享;利用高分遥感,建立起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遥感监管平台。同时,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移动执法平台和在全国率先建成的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预警系统、环境质量监测站 进行整合,构建了青海省环境污染与环境风险监测监管一体化平台,实现了监测监管的协同联动。

青海环保部门协调联系成立了2个院士工作站,联合科研院所在生态系统综合检测评估、国产高分遥感卫星数据处理与区域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开展污水处理厂原位升级提标改造和小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新技术应用,研究制定颁布10项地方环保标准,解决了一些环境污染治理的瓶颈问题。

生态领域保障制度从无到有,逐步纳入规范、科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搭建符合中央要求、具有青海特色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青海环保部门牵头制定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率先全国在省级层面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作为中央深改组审议后由中办国办印发的首个方案,开启了我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真正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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