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1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议案名称:《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2.1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2.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 告的议案》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告的议案》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告的议案》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告的议案》

8、 议案名称:《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 规划的议案》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的议案》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至议案11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 议案1至议案11已经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辉、叶兰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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