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在生态系统中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生态环境的调节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价值。草原监理执法工作是草原保护,草原违法占用或破坏行为治理的重要手段,其开展质量直接影响着我国草原资源管理和利用的科学化水平。在我国的基层草原监理执法工作中,由于多方面因素影响,目前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制约着执法工作的开展质量。针对现存问题,还需要通过积极采取措施来有效加以解决,以发挥监理执法工作的功能价值。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因而国家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也给与了高度重视,为了促进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性,我国开始逐步加强草原监理执法的力度,依法落实草原保护与管理工作,以保证草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基层草原监理执法的现状来看,实践效果并不理想,要保证草原监理执法的基层实效,针对基层草原监理执法中的现存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探究是非常必要的。
一、当前我国基层草原监理执法中的问题
1、基层草原监理机构建设不完善
基层草原监理执法工作的开展主体为草原监理机构,由于我国草原监理执法工作的起步较晚,在草原监理机构的建设数量和建设水平上还存在很大的不足。至今仍存在部分草原地区,缺少专门的监理机构负责。与此同时,在草原监理执法队伍的建设上也存在滞后性,不仅执法队伍规模较小,同时在执法队伍中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储备量上也相对较少,这也就限制了执法队伍工作的开展。还有部分草原监理机构专业执法人员不足,则以兼职形式从其他部门借调或外聘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在监理执法过程中,执法规范性、专业性都得不到保障,也影响了监理执法的实施效果。
2、群众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不强
我国很多地区的传统认知上,并未认识到草原作为生态系统的价值,而盲目地将草原等同于荒地,在开发利用时,缺乏对草原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意识,导致草原过度开发占用、过度放牧等现象,给草原生态带来了较大损失。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广大群众对草原生态保护的意识不强,在开展草原监理执法实践过程中,群众配合意愿不高,加之部分地方政府缺乏对草原占用、破坏行为的重视,导致执法工作开展中受到诸多阻碍,还会导致草原生态的持续恶化,造成严重的生态损失。
3、草原权属及边界划分不明确
基层草原监理执法工作中,对于草原权属及边界的明确界定,是确定执法对象责任主体的基础。由于我国草原监理体系建设起步晚,发展较为缓慢,目前在草原权属管理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在草原权属及边界划分上,虽然大体区域划定已经基本落实完成,但在具体边界的确定上,仍有所欠缺,部分地区草原的具体边界界限不清晰,森林草原在权属及边界范围上存在重叠,对草原具体属性、用途也未作出明确,这些都给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导致草原保护、监理执法等工作开展受到很大限制。
二、解决基层草原监理执法现存问题的建议
1、加大力度推进基层草原监理机构的完善建设
草原监理机构是草原监理执法的基础,在当前阶段,我国草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草原监理机构的完善建设,尽快在基层地区全面建立草原监理机构,保证监理范围的全面覆盖。在此基础上,加强专职化、专业化草原监理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大力度引进同时掌握草原生态保护知识、畜牧服务知识、监理工作知识的综合型草原监理执法的人才,并确定专门的草原监理工作岗位,减少兼职监理人员的占比。通过专业化队伍的能力发挥,保障监理执法工作的有效落实。
2、全面加强群众草原生态保护意识宣传教育
群众的配合、支持和参与对于草原监理执法工作的开展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现阶段的基层草原监理执法工作,还必须要全面加强对群众的草原生态保护意识宣传教育。通过有效的法律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草原保护相关法律,指导群众依法利用草原资源,依法保护草原生态。通过有效的环保教育,增强群众对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使群众能够自觉参与到草原生态保护工作中来,并积极配合和支持草原监理执法工作的开展。
3、落实草原确权登记,为监理执法提供依据
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我国近年来加强土地和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在草原监理执法工作中,要解决草原权属及边界不清的问题,还必须要切实落实好草原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对现有草原资源的权属、界限进行全面清查,结合GIS等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草原边界划分的清晰度与准确性。在此基础上,明确权属主体、草原属性、用途等信息,保证监理执法过程中权属清晰、边界明确,为执法实践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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