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鸣“炸街”、擅改车身颜色被查
5月25日夜晚,武汉交警接到两条举 ,分别反映牌号为鄂A22***、鄂A5Z***的车辆行驶时排气管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吵得无法正常休息。接到举 后,市公安局交管局涉牌涉证处理中心立即行动,通过查缉布控系统分析查找这两辆车活动规律,经过一天的周密排查,最终锁定两辆嫌疑车辆的活动规律和轨迹。
5月26日下午,交警分别赶卦武昌区彭刘杨路后长街、友谊大道三角花园社区查获这两辆车,发现这两辆车都改变了车辆外形,改装了排气管,车辆启动后排气管轰鸣,噪音极大。
民警调查认定,以上改装构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分别责令两名当事人将车恢复原状,并处以500元罚款。
5月22日,武昌区交通大队指挥室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对全区重要道路进行远程巡查,发现3辆车的颜色与登记不符,涉嫌擅自变更车身颜色。指挥室后台同步研判核实,确认这3辆车改变车身颜色,均未按规定时限在1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
民警立即利用高点高清探头沿线追踪,并电台调度目标车辆前进方向的下一个路口警力开展拦截。民警对当事人改变车身颜色未按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
擅自加高加宽、加装强光灯被罚两千
5月19日17时30许,开发区交通大队民警在辖区内巡逻,途经檀军路通顺大道路口时,发现2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擅自改变车辆结构嫌疑。民警立即在路口将车辆拦停,经查发现,当事人为多拉货物,私自对在车辆上加装垫板,使车辆加高、加宽。根据《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构成“擅自对机动车加长、加宽、加高”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恢复原状。
5月12日夜晚10时,在青山区21号公路焦沙路段,一道刺眼的灯柱引起民警注意,民警当即拦停这辆重载“后八轮”,检查发现其前后均加装了强光灯,认定其“安装、使用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或者妨碍交通安全的照明、音响、镜面反光遮阳膜装置和材料”违法行为,依据《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对驾驶员罚款2000元,要求当场拆除的违法装置。
民警介绍,货车在车辆号牌旁安装了LED强光灯,是为“照瞎”电子警察,从而可以闯红灯、闯禁行,多拉快跑。强光灯在会车时给瞬间“致盲”对象车辆,也会影响后方跟车驾驶人的驾驶视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警告非法改装车安全隐患极大
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为,是为了进一步净化交通环境,消除路面行车安全隐患。武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改装车上路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涉及电路改变,容易引发车辆自燃;改变汽车底盘结构,就会影响到车辆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改装倾斜式轮毂,转弯容易翻车;夜晚开启氙气灯或使用LED强光灯,刺眼的强光容易使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瞬间视觉“盲区”,易引发事故;普通车辆要是加装了氮气加速,由于车身结构并没有得到强化,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解体的可能;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
此次整治重点非法改装机动车,包括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参数、车身颜色、改装消音器、私自加装灯光及外观特征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武汉交警采取视频巡查、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智慧交管视频监控的作用,全面梳理筛查车辆基本信息,分析车辆的活动轨迹,追溯车辆源头,对非法改装车辆实施精准打击的同时,严格落实路面整治勤务安排,科学运用稽查布控系统,对路面执勤发现的嫌疑车辆及时拦截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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