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检察院督促治理二约地村危险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污染环境 行刑衔接 综合治理 三检合一
【要 旨】
以危险废物处理为例,对急、难、险、重的公益受损害问题,检察机关不能仅依靠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提起诉讼等待问题解决,应当综合应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联席会议、行刑衔接等方式,促进各方第一时间达成共识,推动形成“一盘棋”工作步调,合力阻断污染源,有力打击整治污染环境行为,以最快速度、最小成本解决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尽可能将损害时间缩到最短,将损害后果降到最低,实现最优监督质效。
【基本案情】
固阳县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固阳县怀朔镇二约地村广源机械厂南墙外有98桶装有不明液体的危险废物,散乱堆放,占地约700平方米左右,部分桶破损,持续散发刺激性气味,现场发现有多处土地被不明液体污染的痕迹,且部分桶上贴有危险物品标签。另查明在附近村庄一处废弃场地内也发现相似不明液体21桶。由于长时间堆放,无人看管,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履职情况】
发现线索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取证,并与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以下简称县生态环境分局)及固阳县公安局对接,立即提取化验、侦查固定证据并组织专业机构迅速将危险物安全移除现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问题启用磋商机制,提出磋商意见督促整改,县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并表示将尽快争取资金处理。经进一步跟进监督,行政机关对危险废物进行了部分提取化验确定为危险废物,并及时将涉嫌污染环境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但危险废物并未被及时处置,污染还在持续,随即启动诉前检察建议程序。
2021年10月15日,固阳县检察院依法向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一是继续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证违法堆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和责任人,依法责令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危险废物并对周边环境污染进行评估后制定修复方案展开修复;二是如暂时未查明违法责任人,需在配合公安机关完成证据收集固定后立即采取妥善处置措施,防止该危险废物对环境的进一步污染破坏,最大限度降低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三是加大巡查力度,针对固阳县存在的无主废弃料堆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对发现的废矿废物及时纳入全县无主废弃物治理范围,共同发力取得实效。县生态环境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分别向相关主管部门请示汇 情况,积极主动争取后续处置资金支持。但同时认为其作为环境主管部门已经依法履职,对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危险废物处置的责任主体存在疑问,希望凝聚合力共同处置。
为迅速推进危险废物处置,明确职责主体,以公开公正促进依法行政,2021年11月10日,固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分别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代表及律师代表等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同时专门邀请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承办检察官结合现场图片、鉴定材料等取证情况介绍了案情,明确听证主题,并从专业角度阐述了危险废物的严重危害性。行政机关负责人陈述了案件办理情况及理由依据,公安机关就该案涉及刑事部分侦查进度作出说明。7名听证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经过认真评议最终形成一致听证意见:一是要抓紧处置危险废物,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作用,不能慢作为、懒作为,公安机关要迅速侦破案件,维护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继续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力度,防止部门间推诿,促进危废污染尽快妥善处理。县生态环境分局代表表示将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对二约地村危险废物妥善进行处理。
公开听证会后,为助力生态环境部门履职,固阳县检察院一方面及时将公开听证情况及听证意见 送县政府主要领导,争取县政府重视和支持。固阳县政府随后责成怀朔镇政府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第一时间作出设置防护栏、增加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避免次生灾害发生,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检察机关。另一方面通过与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召开现场会、联席会、碰头会,加强协作配合,发挥“三检合一”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职能,引导公安机关依法规范固定提取证据,把握取证方向。经过一体化办案共同推进,公安机关将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二人抓捕归案,其他三名涉案人员先后投案自首。
2021年12月27日,经过前期充分论证、聘请专业机构、联系具有危废处理资质企业等一系列准备工作,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共同参与、县检察院现场监督,对怀朔镇二约地村附近危险废物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场共计119桶危险废物被安全运往相关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由专门机构对该地土壤污染展开生态环境损害监测及鉴定工作。目前,该案刑事部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已经主动赔偿部分前期危险废物处理费用,二约地村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典型意义】
公益诉讼实践中涉及到对危险废物的处理,应分析其是否属于需紧急处置的公益严重受损问题,针对此类情况,检察机关不能单纯地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提起诉讼固有模式推动执法,而应当综合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公开听证、联席会议、协同推进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推动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刑事司法机关等各方达成共识,形成紧急安全处置、惩治违法犯罪、阻断污染面源、共促污染治理的合力,以最快速度和最稳妥措施解决迫切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问题,破解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因案件移送、检验鉴定、污染物处理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过程中面临的主体职责不明、相互推诿扯皮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锲而不舍推动公益受损问题解决。
针对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中发现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影响较大、处置较为困难的案件,应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三检合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四位一体”等综合办案优势,推动案件得到有效处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中体现检察担当。此案的办理为今后办理类似具有现实紧迫危害性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做法。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