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我区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持续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近期我分局对辖区内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进行全面排查。
6月18日,我分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指出,此次行动是落实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我区涉固废行业企业多,且数量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均涉及环境安全保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会议要求,此次行动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指导督促企业排查与整治同步进行。要对辖区企业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逐个明确风险部位、隐患等级、防控措施,并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严控非法转移、处置等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之前查处、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问题,要限期整改、挂账督办、验收销号,做到问题查清、隐患根除。会议强调,此次行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办、高限处罚;问题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严格追究责任;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到位的,严禁生产经营。同时,将有关执法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会上,按照行业划分以及结合负责片区,我分局将执法人员分成3个排查组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开展排查工作,同时要求周末不休息,保质保量尽快完成排查任务。
排查组深入工业企业仔细排查企业是否存在危险废物堆放不规范,危险废物超期贮存,堆场、渣场渗滤液未能及时有效收集处置,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等问题;是否存在一般固体废物未建立专门管理台账,对实施跨省转移的固废未进行备案,堆存场所能不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符不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污泥规范化处置到不到位、去向是否明确、台账管理是否清楚,企业内部生活及建筑垃圾是否存在随意倾倒、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全面巡查排查。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排查组对是否存在医疗废物未建立专门管理台账,贮存场所符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医疗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符不符合管理规范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
排查组对现场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企业立行立改,严格要求规范处置,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按照时间节点迅速推进落实,确保相关问题及时解决到位。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按要求规范管理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台账真实、管理认真。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共同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也为企业自己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
同时,在排查过程中,我分局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造假违法犯罪的通告》20份,张贴在分局大门口,加大社会面宣传,增强社会监督性;要求企业张贴在醒目位置,让企业明白整治活动的要求、标准和规范;向企业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张贴警示标识,将产生的固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强化日常监管,积极督促产废企业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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