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可追溯至去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发起的“利剑二号”专项行动,“利剑二号”是对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及历年群众反复投诉、久拖不决的环境信访案件系统梳理排查。此次行动则是在“利剑二号”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再“加码”,确定了三大攻坚任务。
两月内梳理103个攻坚案件
据介绍,本次行动历时将超过半年时间,持续至今年11月,为全面统筹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市生态环境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蒋亚军任组长,分管执法和信访的副局长为副组长。
今年4—5月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已梳理了共103件省、市交办的攻坚案件交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执法科开展攻坚工作。在此基础上,各镇(街道、园区)的生态环境分局和六个执法科也已经按照攻坚方案的要求,自行排查梳理了一批案件同步纳入攻坚内容。
目前,各攻坚案件的责任单位正通过实地调研、执法检查、走访群众、下访企业、召开协调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案件办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分类处理的原则,对群众诉求进行逐项梳理和回应。
这其中,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的事项,严格依法处理,决不避重就轻、弄虚作假;涉及职能交叉的事项,努力协调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处理;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的事项,耐心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指引正确的救济途径。
聚焦三大攻坚任务
近期,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印发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2019年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的补充通知》。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东莞市打赢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关键一年,市生态环境局以信访工作为切入点,确定了本次专项行动的三大攻坚任务。
针对上级部门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要及时处理一批,并按照“五定”要求,即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定解决措施、定解决期限、定结案标准,逐案击破,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纠纷不化解不放过。
结合东莞生态环境领域的工作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将主动排查解决一批重复投诉案件,主要包括多次重复投诉,以及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信访案件等,建立台账滚动更新解决情况。
此外,对上级交办处理不到位,重复投诉久拖未决、矛盾纠纷未能妥善解决的案件,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还将采取领导包案的形式督导推动问题解决。
典型案例一:
横沥一公司投入56万元彻底解决废气扰民问题
案例一:东莞市信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横沥镇水边工业园7幢,因长期乱排放剌鼻废气被群众投诉。经核查,该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相关手续,主要从事自行车头盔的生产业务,设有成型、吸塑、发泡、燃生物质锅炉等工序和相关设备。
原横沥环保分局曾于2018年8—9月期间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燃生物质锅炉正常使用,废气经处理设施后排放,现场未发现明显环境违法行为,经进一步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锅炉废气排放口进行废气指令性监测,结果显示烟尘和氮氧化物超标。
鉴此,原横沥环保分局已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于11月5日和23日,分别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行政罚款。
攻坚行动期间,横沥生态环境分局继续对该案进行跟进,为切实解决锅炉废气的扰民问题,东莞市信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投入56万元,将燃生物质锅炉置换成燃天然气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后,废气扰民问题已彻底解决。执法人员致电信访人,信访人表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典型案例二:
劝导凤岗一公司拆除涉污染的加工设备
东莞市富永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凤岗镇官井头村焦坑3号,2018年至今因污染扰民问题被群众多次投诉。经查,该公司已领有工商营执照,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2017年2月曾因未 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被立案处罚。
前期核查还发现,该公司分租给了4家无证照小型作坊,从事废品回收加工,现场设有破碎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产生噪声和异味,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针对富永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随后,原凤岗环保分局于2018年5月21日和6月6日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行政罚款。
攻坚行动期间,凤岗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检查,并耐心对富永公司负责人进行教育引导,该负责人承诺近期会全部拆除和清空现场的加工设备。2019年5月24日,凤岗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复查,发现该公司现场的加工设备已清空,污染扰民问题已解决。目前,该公司计划将场地改建为仓库,不再设置涉污染的加工工序。执法人员致电信访人,信访人表示污染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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