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危险废物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危险废物申 及经营年 送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3号)规定,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须在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2021年度危险废物申 工作。
该如何申 ?
申 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
一起来看看吧~
1 |
申 完成时间 |
2022年3月10日前
2 |
申 对象 |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3 |
申 内容 |
2021年度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贮存及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情况。
4 |
申 地址 |
通过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申 。
(http://103.203.219.137:18082/#/)
5 |
申 要求 |
申 单位按照《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V2.0-2021年申 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申 手册》)申 ,《申 手册》在信息系统“系统管理一-知识库”中自行下载。
● 医疗机构按照《申 手册》中“医废年 填 ”操作;
● 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年 填 ”操作;
● 其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产废年 填 ”操作。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直接责任主体
对于未按照有关规定
申 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
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处理
@武侯危废产生单位
申 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
可加QQ群
(324812871或460758545)进行咨询哦~
速速抓紧时间申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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