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到2025年,境内国省控断面水质100%达标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境内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比例达到100%,稳定劣Ⅴ类水体消除成果,县级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质保持稳定;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贾鲁河、伊洛河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水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显现,黄河干流生态屏障筑牢,贾鲁河、伊洛河实现“有鱼有草”。
到2035年,全市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郑州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主要任务: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
《规划》要求,为人民提供良好水生态产品。深入开展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保护区范围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构建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和环保执法人员全方位的排查体系,及时发现新问题。强化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以贾鲁河为重点,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水质稳定提升、修复生态环境、彰显人文历史、提升景观品位、增强管护能力,构成“水清、林秀、景美”的良好水生态系统,到2025年,力争将贾鲁河打造成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河湖。
推进“三源”治理,深化治污减排。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面推进市区和各县(市)建成区排水管 清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破损管 修复,实现建成区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到2025年,新增污水管 260公里,市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大于90%,各县(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到70%。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与改造,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到2025年,郑州市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50%以上;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巩义市和中牟县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20%以上。严格落实国家、省产业指导目录,淘汰涉水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按计划推进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较重企业的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河湖生态用水。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十四五”末,将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6.02亿立方米以内。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厂外再生水管线工程,向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供应30万吨/日再生水用于冷热能利用;实施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提高尾水水质,向龙子湖、象湖、北龙湖等湖库补水。
《规划》强调,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水系生态修复能力。重点建设郑州黄河滩地公园,对低滩通过挖河破堤,恢复滩地的过水能力,加速水和物质交换;恢复湿地状态,减少人为干扰,逐渐形成黄河滩地原生生境。中滩通过退渔还湿,清理违建设施,引水入滩,营造湿地生境,实现滩地生态修复。高滩通过增加海绵坑塘,实现雨洪调节,增加自然亲水空间,利用黄河大堤防护林带发展林地休闲游憩。开展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全面掌握保护区内的水生生物状况。对保护区内的涉水工程进行综合整治,开展黄河鲤种质资源增殖放流。
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机制。打造数字化的生态治理系统,持续推进智慧环保建设,不断完善水生态环境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水生态环境管理智能化。
加强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十四五”期间,郑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为黄河流域“一干(黄河干流)三支(伊洛河、汜水河、枯河)”、淮河流域“三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两库(白沙水库、尖岗水库)多廊(丈八沟、梅河等)”主要国、省、市控断面所在河流。要加强优良水体保护与修复,促进水体水质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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