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不拾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
放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
偏偏有人见财起意
反其道而行之
直到被抓了还要狡辩拿的都是没人要的东西
这样的做法已经触碰法律
等待他们的结果只能是法律的惩处!
近日
龙南公安快速侦破一起偷盗电缆案
4名男子将隧道工地内的电缆线“顺手牵羊”
最终却把自己也“顺”进了班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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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不翼而飞的电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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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的部分电缆
8月21日
龙南市公安局关西派出所接到 警称
其放在某隧道旁约70米的电缆线被人偷走了
接警后
关西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并对现场进行勘查
当民警对案件分析研判时
发现一辆皮卡车十分可疑
车上疑似有电缆线一类物品
民警联系到该车车主得知
该车当天是其员工邱某红等4人在开
后将邱某红的联系方式给了民警
民警依法传唤邱某红等4人来公安局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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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拒不承认,辩称“电缆”系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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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期间
邱某红等4人拒不配合
始终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
口口声声说自己并不知情
称电缆线系放在路边且系废品、物主不要的
妄想借此逃避处罚
但这怎能逃过警方的火眼金睛
经过缜密的侦查
民警早已掌握了确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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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胜于雄辩,4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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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4人的狡辩
民警将4人带至其售出电缆的废品收购站
知道警方到找到了销赃的地方
4人才恍然大悟
明白纸是包不住火的
遂如实交代了其盗窃电缆的犯罪事实
经查
邱某红、刘某元等4人为工友
在离隧道不远处的工地上班
4人下班经过隧道时
见到有一堆电缆线
便起了贪念
将电缆线剪断拉上皮卡
后将约600斤涉案价值数千元的
电缆线当废品卖掉
目前,电缆在废品站找回
但已被剪成好几段无法使用
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
邱某红等4人对其偷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邱某红等4人因偷盗电缆线已被警方刑拘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勿贪蝇头小利,否则自食其果
偷盗电缆判刑标准:
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不管盗窃物品数额大小都可能被定罪处罚。如果是盗窃没在使用中的电缆:涉嫌盗窃罪,数额达到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时涉嫌盗窃罪,没有达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都说一个好汉三个帮
当这种“团结”用在牟取不义之财上
终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龙南公安提醒广大群众
盗窃之心不可有
防盗之心不可无
???
防盗提醒
1.各单位要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在出入口、偏僻角落、仓库、配电室等重要部位,要通过安装防盗 、监控探头等技防、物防设施,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水平。特别要加强日常值守和巡查,夜间防范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注意对可疑人员、车辆的发现。
2.对于可疑停车(特别是适于藏赃物的小型面包车、三轮车)要及时上前检查,发现车内携带钳子、钢锯的或在车内发现大量电力设备的,要及时 警并在保证自身安全下尽力控制。
3.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收购来历不明的金具、电缆等物品,且对收购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 告公安机关,避免为嫌疑人的销赃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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